秦志龍:軟件需求簡繁有度
秦志龍:軟件需求簡繁有度
秦志龍,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
采購二部副部長,高級工程師
從事政府采購工作10多年,一批專家否定另一批專家對招標文件意見的情況(是對招標文件而不是對評審意見)很少遇到。先把過程簡單回顧一下:2011年7月,一個軟件開發項目進行招標,因在投標截止時僅有2家供應商按時遞交投標文件,致使招標失敗。為此,監管部門邀請專家審核招標文件,并要求采購中心重新組織公開招標。第2次招標共有3家供應商遞交投標文件,結果在組織評標時,評標專家以招標需求不清晰為由否定了本次招標。該案例至少有兩點值得探討:第一,軟件需求到底該寫到什么程度才算合適,是否必須寫得非常詳細。第二,專家是否可以需求不清晰為由否定招標,需求是否清晰該由哪批專家決定。
筆者認為,要把招標需求寫得恰到好處不僅是一個技術活,而且是一個藝術活。對軟件開發項目尤其如此,因為,把需求寫得過于簡單,如僅有一些功能要求,會使投標人無從下手,無法判斷其難易程度,無法準確估算工作量,報價就無從談起,充分競爭就不存在。而如果把需求寫得過于詳細,寫成需求說明書,即把技術手段、如何實現都寫明,則會使投標人照抄需求說明書,無需進行分析、設計,致使投標文件一致性增加,尤其會出現濫竽充數的投標人,造成競爭性下降,使招標人無法判斷其優劣,難以招到真正有水平、有能力完成項目的投標人。所以,軟件項目需求一定要花功夫,做到簡繁有度,如主要描述功能要求、性能指標,而具體實現方式、采用何種技術手段等由投標人自由發揮,這樣既使投標人可準確估算項目的工作量和難易程度,又能充分發揮各投標人的主觀能動性,展示各自優勢,形成各投標人間充分競爭的局面,設計出符合招標人需求的方案,并獲得性價比高的項目。
在一般情況下,很少在招標前邀請專家對招標文件進行審核(一些重大而復雜的項目除外)。此案例因為招標失敗,監管部門邀請專家對招標文件進行評審,所以案例變得有意義(本項目預算120萬元,屬于非常普通的軟件開發項目)。第1批專家的評審意見如下:該項目整體需求建設目標較高,但缺少具體的功能和性能的量化指標;要求對原有資源加以利用,但未對原有資源內容列出清單;要求對第三方多個系統互聯互通,但未明確接口界面。因此,投標方無法對整個項目作出合理預算,不確定因素較多。筆者認為,此評價客觀、公正,不僅指出了具體問題,而且提供了改正方向,便于采購人修改和完善需求。
采購人按專家意見修改和完善后,根據監管部門意見繼續提交采購中心進行第2次公開招標。在招標結束邀請專家評標時,又被專家以需求不清晰為由,否定了本次招標過程,無論是對采購人還是采購中心確實有些郁悶。本次專家的意見是如下:招標書存在招標需求不清晰的問題;在招標書中列出了對外經濟合作信息采集分析系統等6個系統,但未闡明各系統軟、硬件招標的具體需求與使用環境(硬件不在本次招標范圍內)。筆者以為,本次專家意見有些簡單,做法也過于草率,輕易廢標不僅否定了第1批專家的辛勤勞動,而且影響了項目的按期完成,增加了采購機構的采購成本,影響了采購效率。因為評標畢竟是橫向比較的過程,如果并不存在實質性廢標條件,在可選出優勝者的情況下,擬評出結果為妥。評標專家擬對一些招標需求中的小缺陷應采取容忍態度,因為采購人畢竟不是技術專家。
雖然專家管理權限是在監管部門,但在一線與專家接觸的還是采購機構,對專家實際水準和品德的了解也要比監管部門清晰,監管部門是否可將部分專家管理權限轉移至采購機構。而且,監管部門應經常參加評審會議,深入一線,了解具體情況,確保專家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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