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等五省取消政府采購文件收費
本報訊 記者張靜遠報道 自2月1日起,浙江、湖北、山東、江西、云南等省將不同程度地取消收取政府采購文件工本費。
這是2011年末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的《關于公布取消253項涉及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中的內容。依據該通知,浙江、湖北、江西等省將不再收取政府采購招標文件制作工本費,山東將不再收取所有政府采購文件工本費,湖北將不再收取政府采購招投標中標服務費和政府采購招投標標書文件費。
通知要求,有關執收部門和單位應按規定到原核發《收費許可證》的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注銷手續,并到原核發財政票據的財政部門辦理票據繳銷手續。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清欠收入,應按照財政部門規定渠道全額上繳國庫。
取消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后,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所需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其中,財政補助事業單位的經費支出,通過部門預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經費支出,通過安排其上級主管部門項目支出予以解決。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上述要求,妥善安排有關部門和單位預算,確保其工作正常開展。
根據《通知》,共計25個省級行政區設立的253項涉及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被取消。此舉是為了切實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優化企業生產經營環境。此次“減負”后,將為企業減輕近百億的資金負擔。2008年以來,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不斷加大行政事業性收費清理力度,已先后取消、停征和減免182項中央級設立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總減免金額達178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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