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一聊專家抽取的時間和地域問題
【實務探討】
聊一聊專家抽取的時間和地域問題
■ 程曉述
最近,有不少專家反映,很多政府采購項目從接到評審電話到項目評審開始,時間經常不足一個小時,有的甚至只有半個小時,時間上根本來不及。
筆者認為,根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除采用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方式采購,以及異地評審的項目外,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抽取評審專家的開始時間原則上不得早于評審活動開始前2個工作日。”按照規定,評審活動開始前2個工作日內抽取專家,都是合法的。但在實踐中,為了加強保密,比較通行的做法基本上都是在評審活動開始前個工作日內抽取專家。而類似這種要求專家“半小時到達評審現場”的做法,既無法讓專家合理安排自己的時間,又很難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于是就會導致兩種結果:一是專家遲到現象普遍;二是專家抽取失敗率高。
筆者認為,負責專家抽取的相關部門,不應單純以“保密”為由,極限“壓榨”專家響應時間,而應考慮到專家一般都有本職工作,且有的專家不一定在城區工作或居住。因此,筆者建議,從專家接到評審電話到評審開始的時間,原則上不應低于2個小時。
此外,還有專家反映,說某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本地政府采購項目無論金額大小,一般都不在本地抽選專家。究其原因,竟是“擔心紀委找茬”。
在評審專家選擇方面,《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從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設立的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評審專家。評審專家庫中相關專家數量不能保證隨機抽取需要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可以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經審核選聘入庫后再隨機抽取使用。”第十三條規定:“技術復雜、專業性強的采購項目,通過隨機方式難以確定合適評審專家的,經主管預算單位同意,采購人可以自行選定相應專業領域的評審專家。自行選定評審專家的,應當優先選擇本單位以外的評審專家。”
筆者認為,站在節約政府采購成本和提高政府采購效率的角度,只要是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設立的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且庫內本地區域專家專業能夠滿足的,完全可以縮小范圍就近隨機選取。不僅如此,《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還賦予了采購人自行選定評審專家的權利,需要回避的僅限于本單位專家,本地專家并不在此列,所以限制本地專家評審本地項目于法無據。
(作者單位: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財政局)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