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采互聯網接入服務納入框采
【關注框架協議采購】
央采互聯網接入服務納入框采
本報訊 記者張明柳報道 近日,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國采中心)通過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確定了中央國家機關2024—2025年度互聯網接入服務框架協議采購入圍供應商、入圍產品及其最高限價。
國采中心發布的《關于中央國家機關2024—2025年度互聯網接入服務框架協議采購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互聯網接入服務對應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2022年版)中的網絡接入服務(編碼:C17010200),指通過信息采集與共享的傳輸通道,利用傳輸技術完成用戶與網絡的連接服務,不包括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中國科學技術網等公益性互聯網絡。
《通知》明確了采購適用范圍。辦公地點在北京的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及其所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稱采購人),在采購單項或批量金額在100萬元(不含)以下的互聯網接入服務時,可在2024—2025年度互聯網接入服務框架協議采購入圍供應商、入圍產品范圍內采購。在中央政府采購網注冊的其他采購人可自愿或參照《通知》的規定執行政府集中采購。
《通知》明確了采購流程。入圍供應商、入圍產品及其最高限價在國采中心電子賣場展示。采購人根據采購需求,按照財政部令第110號規定,通過直接選定或二次競價方式自主確定第二階段成交供應商和產品。直接選定方式是確定第二階段成交供應商的主要方式。國采中心電子賣場支持的直接選定方式即直購,支持的二次競價方式即比價。其中,同一預算年度內采購金額在20萬元以下的互聯網接入服務,由采購人自行組織采購,或在國采中心電子賣場采購。同一預算年度內采購金額在20萬元(含)至100萬元(不含)之間的,由采購人在電子賣場選擇對應產品通過直購、在線議價完成采購,或選擇不少于3家供應商的同類型產品進行比價,并選定報價最低的產品完成采購。當采購2年期(或3年期)的產品時,需按照產品詳情頁“規格參數”中約定的“2年期(或3年期)折扣率”,通過在線議價的方式實施采購,且每年內采購金額不得超過100萬元。
采購人在電子賣場下單,成交供應商確認訂單后,系統自動生成《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電子驗收單》(以下簡稱電子驗收單)。電子驗收單是實施政府集中采購的憑證。電子賣場提供采購合同范本,采購人可與供應商自行協商簽署采購合同。
記者了解到,國采中心將針對互聯網接入服務開展產品價格監測和供應商履約管理。國采中心對互聯網接入服務產品價格進行日常監管,發現產品價格高于入圍最高限價或市場均價的,可以要求供應商調低價格,供應商拒不降價的,國采中心有權暫停其產品入圍資格。同時,采購記錄在中央政府采購網進行公示。國采中心對采購記錄進行日常監測,對供應商面向不同采購人差異化報價、采購人拆單等異常記錄進行分析并通過警告、約談、限期整改等途徑及時處理。采購人或其他相關方可向國采中心反映供應商惡意競爭、亂報價、不誠信履約等行為。反映問題經核實的,國采中心要求供應商限期糾正,拒不整改或情節嚴重的,國采中心按規定報政府采購監管部門予以處罰。
據悉,電子賣場原入圍上架的互聯網接入服務產品,于10月18日全部自動下架。本次互聯網接入服務框架協議入圍供應商及入圍產品的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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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N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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