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策時間軸
2024年政策時間軸
1月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5部門發布《關于開展智能網聯汽車“車路云一體化”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聚焦智能網聯汽車“車路云一體化”協同發展,推動建成一批架構相同、標準統一、業務互通、安全可靠的城市級應用試點項目。7月,智能網聯汽車“車路云一體化”應用試點城市名單公布,北京市、上海市、重慶市、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海南省海口—三亞—瓊海聯合體等20個城市(聯合體)入選。
3月
國務院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明確提出支持汽車等消費品以舊換新。
4月
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3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開展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工作的通知》,旨在2024至2026年間實施“百縣千站萬樁”工程,強化重點村鎮充換電設施建設,力求實現“鄉鄉全覆蓋”,加速補齊農村充電設施短板,激發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
商務部等14部門印發《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明確開展汽車以舊換新,加大財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中央財政與地方政府聯動,安排資金支持汽車報廢更新,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支持汽車置換更新。突出汽車領域標準牽引,完善報廢車回收拆解體系,促進二手車放心便利交易,培育壯大二手車經營主體,推動汽車流通消費創新發展。
商務部、財政部等7部門聯合印發《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明確了報廢舊車并購新車的補貼范圍和標準,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1萬元、購買燃油乘用車補貼7000元。
5月
工業和信息化部等5部門發布了《關于開展2024年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的通知》,選取適宜農村市場、口碑較好、質量可靠的新能源汽車車型(車型目錄見附件),開展集中展覽展示、試乘試駕等活動,豐富消費體驗,提供多樣化選擇。組織充換電服務,新能源汽車承保、理賠、信貸等金融服務,以及維保等售后服務協同下鄉,補齊農村地區配套環境短板。
國務院印發了《2024—2025年節能降碳行動方案》,明確提出,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車購買限制。落實便利新能源汽車通行等支持政策。推動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有序推廣新能源中重型貨車,發展零排放貨運車隊。
6月
交通運輸部等13部門聯合印發了《交通運輸大規模設備更新行動方案》,鼓勵老舊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有序推廣新能源營運貨車等,推動新一輪交通運輸設備更新換代,支撐構建綠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
國家發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5部門印發《關于打造消費新場景培育消費新增長點的措施》,其中提到,要擴大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先行區試點范圍;穩步推進自動駕駛商業化落地運營,打造高階智能駕駛新場景;開展智能汽車“車路云一體化”應用試點;開展城市汽車流通消費改革試點。
7月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在汽車報廢更新方面,對符合條件的汽車報廢更新,將補貼標準由此前的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1萬元、購買燃油乘用車補貼7000元,分別提高到2萬元和1.5萬元。
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印發《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實施細則》《關于實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的通知》,分別對城市公交企業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更換動力電池、對提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等情況予以補貼,給予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每輛車8萬元的補貼,給予提前報廢老舊營運柴油貨車購買新車時最高14萬元的補貼。
8月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聯合公安部、財政部、商務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工作的通知》,支持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資金總體按9:1的原則實行央地共擔。
工業和信息化部對《關于進一步加強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召回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旨在進一步加強搭載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的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召回和汽車軟件在線升級(OTA)管理。
9月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等部門發布了《關于推動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提出全面推廣新能源汽車有序充電,豐富車網互動應用場景,以城市為主體完善規模化、可持續的車網互動政策機制,以V2G項目為主體探索技術先進、模式清晰、可復制推廣的商業模式,力爭以市場化機制引導車網互動規模化發展。
10月
國管局、中直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做好中央和國家機關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確了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公務用車的比例應當達到“新增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0%”目標要求,以后按規定逐步提高。
11月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打造韌性城市的意見》,明確推動智能網聯汽車多場景應用,滿足智能交通需求。
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及國家能源局共同發布了《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汽車下鄉車型目錄》,共涉及45款車型,豐富新能源汽車下鄉產品,進一步推動新能源汽車在農村地區的普及與應用。
12月
財政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新能源汽車政府采購比例要求的通知》,新能源汽車可以滿足實際使用需要的,年度公務用車采購總量中新能源汽車占比原則上不低于30%。對于路線相對固定、主要在城區行駛的公務用車,原則上100%采購新能源汽車。
工業和信息化部等3部門關于印發《加快工業領域清潔低碳氫應用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加快氫燃料電池汽車應用,推動建設基于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制氫加氫一體站,開展燃料電池汽車規模化應用,推進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建設。
文字:付娟
制圖:李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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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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