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質疑處理工作
【實務探討】
如何做好質疑處理工作
■ 戴莉莉
2018年3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正式開始實施。這一舉措進一步保障供應商的合法權益,通過明確供應商在采購過程中提出質疑和投訴的具體流程和時限要求,強化采購人和代理機構在質疑答復中的義務,要求采購人和代理機構禁止拒絕接受質疑函,并通過規定其要依法及時答復等措施,加強對質疑行為的規范處理。
在實務中,對質疑處理不規范的現象仍時有發生,如存在答復內容與事實不符、未在規定時間內答復等情況。
案例一
某醫院科研處采購超低溫保存箱18臺,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提起投訴事項3項,其中包含對代理機構質疑答復超期的投訴。財政部門經過核實確認答復超期情況屬實,責令采購人、代理機構就質疑答復超期的問題進行整改。
案例二
某飛行學院進行飛行技術與飛行安全重點實驗室——飛行模擬仿真中心項目采購,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提起投訴事項2項,包含投訴代理機構未依法作出質疑答復的情況。財政部門經過核實確認未依法作出質疑答復情況屬實。
案例三
某單位購置地震救援破拆類裝備器材,投訴人因對采購人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提起投訴事項4項,包含質疑答復未告知投訴人投訴權利的事項內容。財政部門經過核實確認,認為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投訴事項1—4成立,責令采購人、代理機構限期改正。
結合上述案例,筆者就如何在政府采購過程中做好質疑處理工作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應及時規范受理質疑投訴。采購人或代理機構不得拒收供應商在法定質疑期內發出的質疑函。質疑函應包括供應商信息、質疑項目名稱及編號、具體質疑事項、事實依據、法律依據等內容,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應在收到供應商質疑函后,及時進行形式審查,確認質疑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如質疑范圍、時限、形式等。對于符合受理條件的質疑,應當在收到質疑函后7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對于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說明理由并退回。
二是認真組織調查核實。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應對質疑內容進行認真調查核實,必要時可要求相關當事人提供證據或說明情況,對于供應商對評審過程、中標或成交結果提出的質疑,采購人或代理機構可以組織原評標委員會或相關小組協助答復。調查過程應客觀公正,確保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三是答復內容要齊全。質疑答復應當包括質疑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收到質疑函的日期、質疑項目名稱及編號、質疑事項、質疑答復的具體內容、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告知質疑供應商依法投訴的權利和途徑、質疑答復人名稱以及答復質疑的日期等內容,質疑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
四是做好記錄存檔。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應對質疑處理全過程進行詳細記錄,包括收到質疑函、調查采取的程序、形成的調查結果、如何作出答復等,記錄要完整、真實并妥善存檔備查,便于后續監督工作開展。
五是保持溝通順暢。在質疑處理過程中,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應主動與質疑供應商保持溝通,及時告知處理進展。對于涉及公共利益或影響較大的質疑,可依法公開相關信息,增強透明度。如果質疑答復導致中標、成交結果改變,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應將相關情況書面報告本級財政部門。
(作者單位:福建省廈門海事局)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吨袊少張蟆芬詫I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梢云圃?、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