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聲明函》常見填寫錯誤
【實務探討】
《中小企業聲明函》常見填寫錯誤
■ 沈德能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是政府采購法明確規定的政府采購政策,《中小企業聲明函》是評定參加政府采購的供應商或者貨物制造商是否為中小企業,是否享受中小企業扶持政策的證明。在某些采購項目中,合法有效的《中小企業聲明函》直接決定供應商是否符合采購項目的資格條件或者是否中標成交。由于《中小企業聲明函》隨中標成交結果公開,如果中標成交供應商填寫《中小企業聲明函》錯誤,就會被其他供應商作為提出質疑和提起投訴的事項。在實踐中,《中小企業聲明函》是引起供應商質疑投訴的重災區。
筆者發現,供應商填寫《中小企業聲明函》有三個常見的錯誤:一是所屬行業錯誤;二是企業名稱錯誤;三是劃型結果錯誤。
——所屬行業填寫錯誤。在《中小企業聲明函》模板中有一欄“采購文件中明確的所屬行業”需要供應商填寫。有些供應商對政策不理解也不咨詢專業人士,而是按照企業在市場監管局登記時的所屬行業填寫,不是按照采購文件中明確的采購標的所屬行業來填寫,由此導致填寫錯誤。如A公司在市場監管局登記時的所屬行業為批發業,但采購文件明確的所屬行業是工業,此時如果A公司《中小企業聲明函》“采購文件中明確的所屬行業”填寫“批發業”就是錯誤的,應當按照采購文件前面的所屬行業正確填寫為“工業”。
——企業名稱填寫錯誤。在貨物類政府采購項目中,《中小企業聲明函》需要填寫制造商的企業名稱。在供應商不是制造商或者投標響應的貨物是由多個貨物制造企業生產時,有些供應商對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不理解、不掌握就會出現填寫錯誤,把參加投標響應供應商的企業名稱誤作為制造商名稱填寫。如A公司是投標供應商,而投標貨物是由B、C、D三家公司制造的,此時,在《中小企業聲明函》中需要填寫制造商的企業名稱,根據投標貨物不同,應分別填寫B、C、D公司,如果填寫A公司就是錯誤的。
——劃型結果填寫錯誤。供應商在填寫《中小企業聲明函》企業劃型時常見的錯誤有:一是供應商對所屬行業填寫錯誤直接導致此欄的劃型結果錯誤,比如,批發業和工業的劃型標準差別很大,如果行業填寫錯誤,劃型結果就會填錯。二是對劃型標準理解錯誤,填寫此欄時也會出現錯誤。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業的小型企業標準是“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如果一個企業從業人員為18人,但營業收入1000萬元,仍然屬于微型企業而不是小型企業,只有“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兩個標準同時達到才是小型企業,否則劃入微型企業。有些供應商不能準確理解劃型標準,以為只要其中一個標準達到就可以,就會錯誤地填寫為小型企業。三是在貨物類采購項目中由于填寫的企業名稱錯誤,其中的企業從業人員和營業收入不是制造商的數據而是供應商的數據,進而直接導致劃型結果無效。
經常出現《中小企業聲明函》填寫錯誤,說明供應商普遍對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政策、《中小企業聲明函》的行業和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沒有很好地理解和掌握。筆者認為,為避免類似錯誤,首先,在電子化投標響應系統中可以直接設定《中小企業聲明函》中“采購文件中明確的所屬行業”,系統直接把采購文件中明確的所屬行業預先填寫在《中小企業聲明函》中,不需要供應商再次填寫,并將系統設置成拒絕供應商修改此欄的所屬行業。
其次,可以在電子化投標響應系統中對接中小企業規模類型自測小程序,由供應商在填寫相關數據后點擊自測完成,并根據自測結果填寫劃型結果(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微型企業)。供應商即便不理解、不掌握中小企業劃型標準,也能準確得出結果而不會填寫錯誤。如果還有其他類似的程序或者電子化投標響應系統對接的類似程序,也可以直接采用,讓供應商在填寫《中小企業聲明函》時通過系統自帶或者對接的程序來得出劃型結果。
最后,在電子化投標響應系統中,根據投標響應報價函或者投標響應明細表中已經填寫的貨物制造商名稱,系統自動直接填寫在《中小企業聲明函》制造商名稱一欄中,不允許供應商修改,也不需要再次填寫,如此就會做到前后一致而不會出錯。如果電子化投標響應系統不能做到自動填寫制造商名稱的功能,當供應商所填寫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制造商名稱與投標響應報價函或者投標響應明細表的制造商企業名稱不一致時,電子化投標響應系統應當主動提出警示和提醒,要求供應商修改,未修改一致前,不能提交《中小企業聲明函》。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