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知識產權政府采購如何防患于未然
◎ 本報記者 田冬梅
從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要求“十二五”時期以科學發展為主題,到日前國務院召開全國知識產權保護與執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再到新一輪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的迅速展開,一系列的行動中不難看出,我國已將保護知識產權提升到國家戰略的高度。
而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日前在全國知識產權保護與執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中提出“加強政府采購過程中的知識產權審核管理,堅持防止侵權假冒商品進入政府采購渠道”的要求,讓政府采購在這場知識產權保衛戰中承載了相同的職責。那么,目前在政府采購領域是否存在類似問題?各地政府采購機構對防止侵權假冒商品進入政府采購渠道是否采取了措施?業內對于政府采購保護知識產權又有何種看法?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相關人士。
采購機構未雨綢繆
利益驅使下,市場上制假、售假、欺詐的行為再所難免。在此基礎上,防患于未然顯得十分必要。內蒙古政府采購中心主任劉恒斌告訴記者,在防止侵權假冒商品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問題上,該中心首先在制作招標文件環節就對產品知識產權的侵權、假冒行為進行約束。“供應商如有此類行為,我們將按無效投標處理。” 劉恒斌如是說。
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相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中心在制作招標文件時就明確,投標方必須在知識產權等問題上沒有任何糾紛,若有類似情況存在,該投標供應商將受到相應處罰。此外,上海市通過嚴把供應商入庫審查、產品審核等關口,對保護知識產權發揮了一定作用。
采訪中,記者發現,防患于未然已成為多數地區保護知識產權、抵制假冒偽劣商品的共同舉措。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某代理機構負責人向記者證實了這一點,他表示,為有效解決采購過程中出現的各種違法行為,采購機構通常未雨綢繆,因而,與深圳和內蒙古采購中心類似的表述在各地政府采購招標文件中都能看到。
天津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認為,由于政府采購大多直接對產品的生產廠家進行招標,這種從“源頭”采購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規避了侵權、假冒等行為在政府采購領域的延伸。他表示,即使沒有直接從源頭采購,政府采購也會明確經銷商必須是經過廠家授權,并以此來確認產品的質量。據該負責人介紹,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問題上,天津市2010年和2011年已將正版軟件納入集采目錄。
侵權行為總是被動發現
“在政府采購實際操作過程中,產品侵權、假冒等行為被主動發現的幾率很低。”某代理機構相關負責人認為,僅僅依靠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來界定有關知識產權的真偽尚不現實,因為,采購機構和評審專家對哪些產品具有知識產權并不明晰。在實踐中,這些侵權事件往往是經過其他供應商舉報和質疑才被發現。在此問題上,接受記者采訪的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以及安徽省政府采購中心的相關人士也都給出了類似的回答。
天津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政府采購環節對產品的知識產權進行明晰確實不易實現,難點主要在于2個方面:一是如何確定知識產權的范疇及知識產權的時效性。二是對于產品知識產權的確定缺乏相關的信息來源。他認為,要做到對知識產權審核管理應是多方并舉的結果。
獎懲分明 聯手合作
盡管存在現實難題,但是完善知識產權政策體系,防止侵權和假冒商品進入政府采購渠道,這是政府采購義不容辭的責任。對此,各方人士紛紛建言。
“加大對有侵權、假冒等行為的供應商的處罰力度,增加供應商不誠信行為的成本。”某代理機構相關負責人表示,《政府采購法》第77條第1款中提出,供應商如果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應給予相應處罰。此款中指的虛假材料應包含保護知識產權的部分,如果供應商侵犯知識產權,應受到相關法律的追究。同時,他表示,應鼓勵被侵權企業自己追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相關人士則認為,政府采購保護知識產權應從源頭抓起:一是在供應商應管理方面下功夫,在建設供應商庫和投標時,就提出相關要求,并規定供應商對此進行承諾。二是要求供應商提供有效、準確的產品資質。三是加大處罰力度,定期發布黑名單,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黑名單的威懾作用。
“保護知識產權要依靠各部門的綜合治理。”天津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認為,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應與各相關部門合作,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形成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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