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藥物堅持以省為單位網上集中采購
國務院日前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
基本藥物堅持以省為單位網上集中采購
本報訊 記者李繼學報道 規范基本藥物采購機制,堅持以省為單位網上集中采購,落實招采合一、量價掛鉤、雙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監控等采購政策。這是國務院近日印發的《“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中(以下簡稱《規劃》)明確提出的。
《規劃》提出,堅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進一步完善基本藥物質量評價標準和評標辦法,既要降低虛高的藥價也要避免低價惡性競爭,確保基本藥物安全有效、供應及時。建立以省為單位的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和使用管理系統,明顯提高基本藥物使用監管能力。對獨家品種和經多次集中采購價格已基本穩定且市場供應充足的基本藥物試行國家統一定價。對用量小、臨床必需的基本藥物可通過招標采取定點生產等方式確保供應。對已達到國際水平的仿制藥,在定價、招標采購方面給予支持,激勵企業提高基本藥物質量。提高基本藥物生產技術水平和供應保障能力,完善基本藥物儲備制度。強化基本藥物質量監管,基本藥物生產、經營企業須納入電子監管。
在推進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上,《規劃》要求,醫院的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實行集中采購。政府投資購置的公立醫院大型設備按扣除折舊后的成本制定檢查價格,貸款或集資購買的大型設備原則上由政府回購,回購有困難的限期降低檢查價格。
《規劃》明確,推進藥品生產流通領域改革。改革藥品價格形成機制,選取臨床使用量較大的藥品,依據主導企業成本,參考藥品集中采購價格和零售藥店銷售價等市場交易價格制定最高零售指導價格,并根據市場交易價格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完善進口藥品、高值醫用耗材的價格管理。加強藥品價格信息采集、分析和披露。
同時,完善醫藥產業發展政策,推動醫藥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醫藥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發展藥品現代物流和連鎖經營,提高農村和邊遠地區藥品配送能力,促進藥品生產、流通企業跨地區、跨所有制的收購兼并和聯合重組。到2015年,力爭全國百強制藥企業和藥品批發企業銷售額分別占行業總額的50%和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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