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開發銀行:圍繞重點工作 完善采購程序
圍繞重點工作 完善采購程序
——國家開發銀行采購工作探索
近3年來,國家開發銀行(以下簡稱“開行”)的年采購項目保持在300個以上、年采購預算在10億元左右。
《政府采購法》實施以后,開行結合自身經營管理要求,組建了采購中心,對集中采購實行統一管理,這標志著開行正式形成集中采購管理體制。2006年開行修訂印發了《國家開發銀行采購管理辦法》,明確集中采購按照“公開透明、民主決策、防范風險、優質高效”的管理原則,實行“統一管理,集中采購,總、分行兩級操作”的管理體制,確立了集中采購“保障、服務、價值、創新”和“合規、效率、效益”的管理理念。
多年來,以《國家開發銀行采購管理辦法》為基礎,開行逐步形成了包括供應商和評審專家管理、采購檔案管理、采購管理系統、委托采購監管、保證金管理、合同專用章管理等總行集中采購管理制度,及采購管理指導意見和采購工作實施細則等分支機構集采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了較為規范成熟的集中采購制度體系。
強調全過程質量監控
開行在集中采購過程中強調以項目為核心,對計劃編制、受理審查、采購實施、合同執行、績效評價等采購過程進行質量監控。
一是組織編制采購計劃,與費用管理部門溝通預算安排,加強采購計劃執行管理。二是對立項、預算、需求等必要條件的落實情況和審批流程進行審查。三是采購執行監管,包括審查入圍供應商的初選條件、監督采購評審專家的選取及項目的開標過程等。四是參與資產類及重要項目驗收,對合同付款合規性進行審查。五是組織對供應商合同執行情況進行評價,定期對重點采購項目開展專項評價。
電子化手段提升管理水平
2008年底開發運用采購管理系統以來,開行已實現集中采購全過程電子化規范運行及管理,與采購相關的計劃編制、項目申請、采購執行、合同簽訂、驗收付款、項目評價、專家和供應商管理、統計查詢、授權管理、短信通知等通過信息系統運行,采購各環節信息在需求部門、采購中心、供應商等之間高效、準確地流通、運轉,增強了采購的公開透明性、競爭性和信息共享程度,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積極推行綠色采購
2008年7月開行制訂了綠色采購實施意見,在采購過程中積極購買高效、節能、環境影響小的產品:一是在采購文件中要列明對產品的環保和節能要求,以及對注重員工權利待遇、安全生產環境的供應商要求。二是對于清單產品,采購文件要將節能、環保認證等資質列為必備條款。三是評審辦法中增加環保、節能和員工權利待遇以及安全生產環境考評指標。四是在符合采購需求的情況下,應優先選用有節能和環保認證證書的產品。
發揮內外部監管作用
為加強集中采購監管,開行逐步完善內外部監督機制,明確采購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形成相互監督制約。一是采購中心分別設立采購質量監督和采購執行機構,實現日常執行監管與具體操作適當分離的內部監管制約機制。二是相關監督部門對采購進行監督管理,如稽核評價部門專項檢查、監察部門對重大項目開標現場監督、費用部門對預算管理等。三是按照行政主管部門、行業監管機構、審計部門等針對集中采購的監督要求,加強集中采購的內控管理。(供稿單位:國家開發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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