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功能及定位
柳艷柏
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如何運作?功能如何發揮?筆者根據多年從業經驗,就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功能及定位談幾點個人觀點。
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衍變歷程
國務院辦公廳于2002年轉發建設部、國家計委、監察部《關于健全和規范有利建筑市場的若干意見》的通知,主要明確將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的招投標納入有形建筑市場,進行規范的運作和交易。隨著這一制度在全國建設系統的推行,各級政府和紀檢監察部門意識到,僅僅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納入有形建筑市場是不夠的,于是縣級以上的各級政府在探索的基礎上,紛紛成立“人民政府工程招投標交易中心”等機構。交通、水利等工程招投標也進一步納入有形建筑市場進行交易。在此基礎上,有的縣、市將國有產權交易、土地拍賣、礦產資源交易、政府采購等紛紛納入有形建筑交易市場或政務中心進行交易,但職能部門意識到,將不屬于有形建筑市場范疇的項目納入有形建筑市場交易不是很合理,于是就有了“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這一有形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誕生。2011年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正式明確要加強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但由于對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運作及管理并沒有具體法律法規進行規范,所以也沒有一個具體運作模式。
正確定位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功能
商品的供求關系和交換活動是市場的基本內容。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作為公共資源交換的場所,也具備市場的基本功能。如: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及社會和經濟價值最大化;提供均等的公共資源的交易信息反饋;為公共資源的交易實現資源最優配置;為交易主體提供平等競爭等功能。
同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又有其特有的功能。首先是提供服務的功能。即為進入場所交易的各種主體,包括招標人、采購人、代理機構、拍賣公司等提供優質服務。在服務設施設備配置上,既要考慮利用服務設施或科技的手段促進“公開、公平、公正”,同時又要人性化。比如利用電子平臺實現公共資源的網上報名、網上報價、網上成交等。充分利用科技的手段,減少人為串標串拍的現象。其次是提供信息反饋的功能。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必須為市場主體提供信息,如招標公告、拍賣公告的發布,成交價格或中標信息的發布、統計等等,并且公共資源交易的信息網站必須與國家指定的媒體實行無縫對接,做到一旦在國家指定媒體上發布的信息,要及時在市場上發布,同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必須對進入市場的交易主體的信息進行披露,對有不良行為記錄或不良誠信記錄的單位及時在市場中公布。
綜上所述,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正確定位應是公共資源交易商品在機會均等及充分發揮價格機制和競爭機制作用的前提下實現公共資源的優化及社會公平的最大化。
加強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的幾點建議
一是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或管理辦法,從制度上約束和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行為,明確其功能、地位、性質等,并要求進一步明確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細則。
二是對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人員進行職業資格管理,即打破現行人事制度,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市場化,所有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從業人員資格證方可上崗,全員聘用,優勝劣汰。
三是考慮公共交易市場的企業化管理,即以省或地級市為單位,允許籌建1至3個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在明確收費標準的前提下,允許業主自主選擇交易市場,促進交易市場的競爭。通過競爭機制來促進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內部管理,提供優質服務。
四是對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實行遠程監控管理,即利用網絡手段,招標辦或監察局對各類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實行監督,一旦發現問題馬上進行責處。(作者單位:湖南國鼎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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