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劍十年 政府采購助推新疆跨越式發展
【紀念政府采購法頒布十周年 財政廳長談采購】
磨劍十年 政府采購助推新疆跨越式發展
——訪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財政廳廳長彎海川
本報記者 馮藝 周黎潔
“政府采購橫跨‘行政’與‘市場’,如何構建起適應市場經濟與公共財政要求的管理體系,正確處理政府采購效率、質量、價格與政策目標之間的關系,是當前政府采購管理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7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財政廳廳長彎海川在全國財政廳(局)長座談會間隙,就新疆政府采購工作接受《中國政府采購報》記者采訪時作上述表示。這與此次全國財政廳(局)長座談會研究部署的有關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工作之議題不謀而合,因為正確處理政府采購效率、質量、價格與政策目標之間的關系,正是政府采購績效管理的題中之意。
在彎海川看來,推行政府采購制度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改革大業。新疆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與全國改革步伐一致,在經過10年的積極探索和努力開拓之后,迎來了新的發展良機,如何在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深化期和政策的拓展期,推動新疆政府采購管理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努力實現政府采購事業全面協調發展,是眼下彎海川考慮最多的事。
助推新疆跨越式發展 制度優越性已經顯現
“10年來,我們通過將政府采購政策功能落到實處,為新疆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彎海川對政府采購制度優越性的發揮給予了充分肯定。
談到政府采購對少數民族產業、中小企業的扶持,彎海川非常感慨:“10年來,新疆很想多出臺一些政府采購扶持少數民族企業發展的政策,但受到法律層面的限制,我們在財政資金支持方面想的多,比如:家電下鄉、汽車下鄉活動,我們在財政資金補貼方面執行得比較好。今年,主要是通過預留份額、給予價格扣除、取消門檻資金等措施,在技術、服務等指標同等條件下,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杠桿扶持少數民族產業,引導采購人優先采購少數民族企業產品,特別是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不斷加大。”
“新疆是中央的轉移支付大省,經濟發展水平不高,企業競爭實力普遍不強,是《政府采購法》第9條要求扶持的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彎海川說,“將政府采購形成的商業機會向少數民族企業、中小企業傾斜,在競爭的前提下,將合同優先授予這些企業,支持企業發展,可以達到培育財源的目的;持之以恒,可以有效促進這些企業發展與財源增長的良性循環,逐步改變不發達的狀況,推動新疆經濟整體發展。”
除此之外,在支持國貨、節能環保方面新疆也是高度重視,嚴格把關。比如,今年全疆公務用車協議供貨入圍的35家汽車廠商的37種品牌車均為國有獨資或合資企業產品;今年上半年,全疆節水、環保類產品采購總額占到同類產品采購總額的64.4%。“事實上,通過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的充分發揮,政府采購制度本身也實現了由單一管理目標向政策目標的轉變。”彎海川相信,在黨中央“推進新疆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重大決策背景下,政府采購政策作為財稅、金融之外的另一種重要的宏觀調控手段,將在新疆經濟跨越式大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一手抓規模效益 一手抓社會效益
新疆的政府采購規模從1999年的0.12億元起步,到2011年達到137億元,以年均增長逾20%的速度向前推進,累計節約資金64.46億元。10多年來,新疆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實現了從制度探索、全面推行到法制化管理的3次跨越,由初創階段邁入了全面發展時期,改革目標也由單一追求節約資金,向節約資金和發揮政策功能并重轉變,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回頭看,彎海川認為,改革成效的取得得益于不斷完善的采購制度和機制。
10年來,自治區陸續出臺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級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對政府采購運行程序、市場準入、信息公告、資金撥付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以《政府采購法》為統領的政府采購工作的制度體系基本形成,推動了新疆政府采購工作法制化進程。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公開透明的采購運行機制以及政府采購與廉政建設的良性互動機制基本形成,推動了新疆政府采購工作的規范化進程。
“在抓規模的同時,我們始終不放松規范化建設,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我們始終不忘社會效益。”彎海川指出,在采購規模逐年攀升的情況下,“規范”的命題顯得逾發重要,尤其是當政府采購活動從滿足政府部門自身運轉需要向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等方面擴展,社會關注度、影響力越來越大之時。目前,新疆的政府采購已覆蓋到了縣(市)鄉一級,基本實現了應采盡采,與此同時,中央和地方補助項目、國債資金項目、教學儀器設備、衛生醫療設備、農用物資、維修改造、消防工程、市政工程、印刷等全部納入政府采購范圍,中小學免費教材、疫病防治疫苗、救災物資等關系到社會公共利益、在群眾中影響較大的采購項目也逐步納入了政府采購范圍。“這就要求政府采購監管部門要做到監管有‘規’,集中采購機構要做到操作有‘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真正做到既不失職有所為,也不越權亂作為,共同推進政府采購工作健康發展。”彎海川說。據悉,截至2011年底,自治區15個地州(市)、83個縣市基本實現了管采分離。
著力構建“七大體系” 深化制度改革
今年是《政府采購法》頒布10周年。在繼往開來的歷史時刻,彎海川要求準確把握當前政府采購制度存在的核心問題,既要開展制度改革的研究與設計,進行制度變革或重構,實現政府采購全面協調發展,也要采取新的舉措,切實解決現實操作執行中的問題,推動政府采購管理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為此,他提出了構建“七大體系”的要求,作為深化新疆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務。
這“七大體系”指:一是積極構建配套銜接的政府采購法規體系。二是積極構建調控有力的政府采購政策體系。三是積極構建分工制衡的政府采購監管體系。四是積極構建規范完善的政府采購基礎工作體系。五是積極構建適應市場經濟和公共財政要求的管理體系。六是積極推動批量集中采購制度新體系建設。七是積極構建政府采購工程預算執行管理工作體系。
針對批量集中采購制度體系建設問題,彎海川指出,下一步將研究改進協議供貨這種過渡性的制度設計,逐步將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中所有便于歸集的通用類貨物采購項目納入到批量集中采購范圍,并從下半年起在自治區本級單位率先試點。
“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后,新疆經濟社會開始步入快速發展階段,新疆政府采購工作的責任和使命將更加重大。希望各級財政部門和廣大政府采購從業人員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新疆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決策,繼續扎實工作,開拓進取,推進政府采購工作向縱深發展,為新疆經濟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作出新的貢獻。”彎海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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