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中小企業走進“春天里”
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的著力點應該在哪里?現行的制度體系應該如何完善才能更有助于這項政策的落實?
本期主持人:趙環宇 王曉清
本期嘉賓:
趙謙
黑龍江省財政廳
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辦公室 主任
應規定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的比例;將政府采購對中小企業的支持納入政府采購業績考核評價指標。
孫中才
遼寧省財政廳
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 處長
應該根據近年來全國政府采購的實際情況制定科學的分類標準、廣泛的分類范圍、明確的分類目錄、可操作的分類規則。
李錚
吉林省財政廳
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辦公室 主任
對中小企業扶持應區別對待,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及發展方向的中小企業給予重點扶持。
段云波
云南省財政廳
政府采購管理處 副調研員
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不僅需要整個外部環境對中小企業的關愛,更需要中小企業自身強化維權意識。
許敏
遼寧省政府采購中心 副巡視員
在制定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具體辦法時,應該注重構建扶持中小企業的政策環境,政策也應講差別。
于宙
吉林省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主任
采購人不信任中小企業的履約能力,常常會通過提高項目供應商的準入門檻,設置屏蔽中小企業的障礙來規避風險。
馬文艷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政府采購中心 采購一處 處長
融資難是中小企業發展中的最大問題,有關政策應該就這一點做出具體的操作規定。
李國慶
《中國政府采購報》通訊員
政府采購不僅迫切需要建立自身領域的中小企業標準,也需要在完善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細化各項管理辦法和標準。
何紅鋒
南開大學法學院 教授
可以借鑒國際上一些通行的做法,例如給中小企業一定的采購份額,或者評標時給予直接優惠。
主持人:非常感謝各位嘉賓參與今天的討論。2003年實施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和《政府采購法》中都做出了關于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規定。那一年,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等4個國家部門還聯合制定并下發了《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初步建立起了中小企業的衡量標準。此后,各地紛紛出臺相關文件與政策,為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奠定了基礎。迄今8年時間過去了,各位嘉賓對這項政策有何認識和評價?
孫中才:從扶持中小企業作為政府采購一項重要的政策功能被寫入《政府采購法》之日起,全國的政府采購人就已經在為如何更好地扶持中小企業進入政府采購市場做著各種理論探討和實踐嘗試。通過深入的理論探討和廣泛的實踐嘗試,為政府采購更好地扶持中小企業發展,針對政府采購工作中目前存在的問題,建議政府采購領域應當有自己的中小企業標準和認定、管理辦法,按照不同的行業制定中小企業標準,制定中小企業認定、管理新的辦法,其特點是要促進微型企業,要把標準適當降低,真正使那些中小企業能夠享受到政策支持。
李錚:中小企業是推動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在支持經濟增長、緩解就業壓力與維持社會穩定、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等方面均發揮了重要作用。我認為,落實國家相關政策,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是政府采購政策功能之一。
馬文艷:國際上發達國家都已制定了明確保護和扶持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相關法律或法規。隨著我國加入WTO《政府采購協議》談判和市場開放進程的不斷加快,現在我們更應該注意對國內中小企業進行保護和支持。
于宙:一直以來,中小企業都是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最活躍的主體。特別是在省級以下的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的單筆金額不大,對于大型企業的吸引力不強,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大多是中小企業。
扶持中小企業面臨多重障礙
主持人:據了解,為更好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各地紛紛出臺了相關的政府采購扶持政策。那么,這些地方實踐能否起到應有的作用,在工作中又有哪些問題或阻力?
孫中才: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獲得了政府采購合同,但是并不能掩蓋存在的問題。由于《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對小企業標準及分類的寬泛性,對投標人是經銷商、代理商、制造廠商未能加以區分,加之中小企業實力不強而導致宣傳不夠、采購單位盲目迷信大品牌、財政審批預算沒有統一的配置標準等,導致中標的中小企業多為產品代理商或服務提供商,如知名品牌的代理商或物業和車輛維修等服務的提供商,而不是生產制造廠商,大部分利潤被分離,中小企業的發展受到限制。
馬文艷:我們中心就遇到過這樣的情況,采購一臺2T的燃煤鍋爐,該類項目的經銷商、代理商、廠商都可以參加投標,實際上投的是一種產品,只要有3個不同的供應商很容易出現圍標,從而抬高采購價格。
許敏:從一些供應商那里,我們得知,有的地方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為借口,帶有地方保護色彩,影響或限制外地企業在政府采購項目中的公平競爭。另外,由于我們對中小企業的商品或服務在價格方面給予了較高的優惠政策,在政府采購的活動中會直接影響到采購人的合法權益,這有可能是形成“政府采購買貴的”現象的一個客觀因素。
此外,現行政策有顧此失彼的現象。面對國家節能減排的政策,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遇到高耗低能的中小企業產品是否給予政府采購支持或優先購買?面對專業化、集約化、規模化的現代企業與傳統的、低效能的、產品技術落后企業之間的競爭,應該支持誰或優先購買誰的產品?
趙謙:在統計政府采購信息報表時也有問題。編制說明中對中小企業從職工人數和銷售額等方面進行劃分。但是在供應商入庫審核時,并沒有硬性要求提供這幾項數據信息,即使有些公司提供了,但由于公司規模擴大等原因,信息沒有及時更新,造成此類數據信息不夠準確,這給我們的中小企業統計工作帶來了困難。
此外,法律規定在政府采購中,中小企業享有優先權利。但是由于目前現有的中小企業標準和認定過于寬泛,沒有相應的實施細化條文,如何在不違反政府采購“三公”原則的前提下將法律要求落實到具體的采購程序中去,這也是個問題。
于宙:我覺得在具體工作中主要面臨著3類問題:一是采購人不信任中小企業的履約能力,常常會通過提高項目供應商的準入門檻,設置屏蔽中小企業的障礙來規避風險,甚至個別采購人在中小企業中標后,對其履約能力百般懷疑,阻撓其正常履約。二是個別小企業的信用度不高。個別小企業為了謀求私利,通過不法手段,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鉆營,不惜犧牲企業自身的信用。三是其他政策功能不利于中小企業發展,客觀上讓中小企業在起跑階段就落后,對其發展形成了一定的壓力。
李錚:另外,從政府采購項目構成看,工程類、服務類相對較少,貨物類項目較多。貨物類中標的中小企業,以批發與零售業中小企業居多,生產型中小企業較少。這說明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的結構不夠均衡。
李國慶:我們現有的中小企業標準與時代發展已經不相適應,比如,有的新興軟件企業,職工人數只有幾十人,但創造的企業產值卻達到億元以上,對此就難以衡量其企業規模。
何紅鋒:除了上面幾位所說的,我認為,目前阻礙該政策的因素表現在對資質的要求超越實際需要,例如不以產品來衡量,而以市場占有率和注冊資本等方面的硬性要求為門檻,這是對中小企業的一種不合理約束,更嚴重的是變相指定大企業的品牌。我們在觀念上不能一味要求企業做強做大,政府和社會各界要鼓勵和支持中小企業。
期待制度機制和執行標準突圍
主持人:看來實際工作中的問題確實紛繁復雜,那么如何改進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的制度機制,才能讓中小企業走進“春天里”呢?
馬文艷:我認為融資難是中小企業發展中的最大問題,相關政策應該就這一點做出具體的操作規定。此外,除了在采購價格上有一定的優惠外,是否還可以“拆散合同”?即從專項合同中分離出一般合同,或將一個單一合同分成多個小合同,確保小企業有參加投標的機會,但是這樣做需要法律依據。
趙謙:要明確對中小企業支持的范圍、方式、方法,中小企業享有的優先權利;應該建立部門協作機制,使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形成合力;規定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的比例;將政府采購對中小企業的支持納入政府采購業績考核評價指標;改進評標方法,將企業的誠信水平、納稅情況、吸收下崗人員等情況作為中小企業特有的加分項目。
孫中才:應該根據近年來全國政府采購的實際情況制定科學的分類標準、廣泛的分類范圍、明確的分類目錄、可操作的分類規則,同時制定具備操作性的操作規程,解決法律過于原則的問題,從而解決目前急需解決的扶持中小生產企業的問題。
李錚:要加快中小企業扶持政策出臺進程;細化扶持政策,研究出臺更具體、操作性更強的政策辦法,促進扶持政策與中小企業行業特點的有效對接;對中小企業扶持應區別對待,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科技創新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及發展方向的中小企業給予重點扶持。
李國慶:應該對不同的企業類型加以區別對待。比如,自主創新產品的扶持對象只能是生產廠商或研發單位。對批發零售類型的中小企業,扶持的手段比較單一,只能是放寬準入門檻等一些途徑,但對廠家的扶持手段就比較多,比如創新、節能、環保、認證等許許多多的環節。否則,制造廠家或研發單位對支持條件不感興趣,就會對投標政府采購項目減少許多興趣;完全交給代理商或經銷商投標,還會人為增加采購人的采購成本,不利于政府采購節資目的的實現。
此外,政府采購不僅迫切需要建立自身領域的中小企業標準,也需要在完善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細化各項管理辦法和標準。政府采購是一項內容涵蓋廣泛的制度,需要有自己完善的法律支撐和整套嚴密的管理辦法。我認為,不能就其中某一領域研究探索,而應該統籌考慮,只有在確定法律框架的前提下整體出臺配套的規章制度,才能因地制宜,有的放矢,也才能真正收到實效。如果有可操作的、細化的標準,政府采購對自主創新等中小企業的扶持效果一定會顯現。
許敏:我建議國家在制定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具體辦法時,應該注重構建扶持中小企業的政策環境,政策也應講差別。政府采購政策應把支持和重點放在高科技、環保節能、清潔能源、勞動密集型等類型的中小企業方面,與國家的產業政策緊密結合。國家應統一政策,制定相關的企業或行業清單。
于宙:我認為,要解決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門檻問題;應該加強供應商信用考核和體系建設工作。此外,盡快建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管理辦法,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方面不能僅停留在宏觀呼吁和口頭表態上,而應在具體操作和執行層面形成具體的管理制度和方式方法。在具體實施時應當考慮此項政策功能與其他政策功能的互相排斥之處,從合同授予和政策導向上,給予中小企業幫助。
何紅鋒:在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上,可以借鑒國際上一些通行的做法,例如給中小企業一定的采購份額,或者評標時給予直接優惠,在打分的時候因身份給予加分,或者針對特殊產品給中小企業一定的份額等。
聯合體投標是一個小企業做大的渠道之一,比如一個小企業如果做不了主機,那么可以跟隨做主機的企業一起參與政府采購項目中去,去完成一個電腦外殼或者鼠標的工作,這也給中小企業增加了機會。
增強維權意識 維護合法權益
主持人:以上我們討論的都是政府采購如何更好地扶持中小企業,如果中小企業在參與政府采購的過程中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或者遭遇了門檻,他們自己應該怎么辦呢?
何紅鋒:我認為,中小企業應該增強其維權的意識,前不久的天價U盤事件,不是由其他具備生產U盤能力的企業出來質疑,而是媒體先曝出來的,為什么最有質疑、投訴動力的中小企業沒有發出聲音?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段云波:是的,正如何教授所說,中小企業利用法律救濟渠道維權的意識薄弱。有許多企業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遇到了嚴重的不公正待遇,卻不知道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政府采購法》賦予了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利益受到損害時可以提起質疑和投訴的權利,并建立了相應的投訴處理機制,許多企業只知道有氣就發一下,即使提出了質疑和投訴,卻不研究相關法律法規,不會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從近幾年處理投訴案件的情況看,外省企業和大中型企業維權意識較強,云南本省中小企業維權意識非常薄弱。對于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而言,不僅需要整個外部環境對中小企業的關愛,更需要中小企業自身強化維權意識,拿起維權武器,爭取自己的合法利益。
主持人:非常感謝各位嘉賓參與今天的討論。財政部日前印發了《2011年政府采購工作要點》,明確規定,繼續擴大政府采購實施范圍和規模,盡快出臺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我們相信,通過全體政府采購人的努力,通過中小企業的努力,隨著國家對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日益重視和政府采購各項配套措施的不斷完善,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將迎來難得的契機和利好形勢。在國家政策的扶持下,中小企業的大發展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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