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政府采購與保障房
【住房】
我眼中的政府采購與保障房
安徽省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主任何平:
政府采購不同于其他方式,有其特有的政策導向功能。在保障房建設上,政府采購并不是簡單的招投標,而是實現保障民生、營造和諧社會的政策目標。
現在普通市民,對政府采購知之甚少。因此,相關部門應加大宣傳力度,讓受眾市民了解政府采購都做了哪些工作。合肥采購中心在實際工作中,始終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如報名過程全部公開、采取網上報名等,以便更好的保護各方利益,加強與受眾群體的溝通。
河南駐馬店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科科長沈國舉:
目前,駐馬店市政府采購在保障房建設中主要參與了附屬設備的采購。在參與過程中,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得到充分發揮,如在扶持中小企業、節能環保、保護農民工利益等方面。
在保障房建設的工程項目方面,《招投標法實施條例》明確了財政部門如何監督工程建設項目。財政部門將依法對實行招標投標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政府采購政策執行情況實施監督。因此,我們的職責定位也就明晰起來。
河北卓越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李經理:
近年來,我們接觸的保障房工程項目多是BT模式,一般是按照“企業投資建設、政府組織回購、資金分期支付”來進行運作。作為一種新型的投融資模式,此類項目已逐漸成為我國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方式。這種方式有利于緩解政府的資金壓力,轉變政府職能。保障房的建設應針對不同地區,因地制宜,不能拘泥于某種方式。與之相應地,政府采購的參與方式,也應靈活多樣,就如BT模式。
財政部中央單位政府采購評審專家陳貝力:
保障房建設項目放在集采中心操作是一種好的做法,但需要規范化。我更提倡保障房項目作為整體公開招標。對開發主體的選擇,包括有開發實力有經驗有品牌的大型國企、民企等,資金等競標門檻可以高一些,質量責任終身負責,這樣可以減少集采中心的工作壓力。
政府主導風險分配,風險由最適合承擔風險的主體負責,是科學合理的做法。
從廉政和專業角度,集采中心有人員編制和經費預算限制,作為平臺面臨挑戰和考驗。因為項目或工程招標專業性很強,較為復雜,并非單純比價和財務問題,如何合理設定招標條件和評標,需要進一步制訂范本予以規范化、標準化和適當簡化。(耿丹丹)
責任編輯: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