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強化價格管理 鼓勵網上競價
河南:強化價格管理 鼓勵網上競價
本報訊 記者梁爽報道 近日,《河南省省直政府采購服務定點、協議供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出臺,鼓勵采購人在定點范圍內采取網上競價方式進行采購。為方便價格監管、保障網上競價方式執行順利,《管理辦法》專門對相關事項進行了規定。這是河南省在其原有網上競價模式基礎上作出的進一步嘗試。
“網上競價是電子化模式下節約財政資金、方便采購人與供應商的有效途徑,也是今后的發展趨勢,在信息類產品的采購過程中尤為適用。但鑒于采購人與供應商的技術力量參差不齊的現狀,我們對這種模式目前僅僅是鼓勵和倡導,強制性的全面推行還為時尚早。”接受記者采訪時,河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
記者了解到,在河南省已經開通的網上競價功能采用的模式是設定優惠率或折扣率。已經注冊的采購人在網上操作時首先選擇預購買的商品,可以先進行議價操作與供應商討價還價,向供應商發報價邀請,供應商應邀報價,議價后再購買,也可以直接進行購買。業內專家普遍認為,在此種模式下,如何獲得準確的產品市場價是決定優惠率和折扣率的關鍵因素,較高的優惠率和折扣率往往是通過提高產品市場價格表現出來的。
《管理辦法》要求,生產廠商應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供應商信息”模塊中提供其官方網址,完整提供產品、企業等要求發布的信息,便于采購人對其產品信息進行查詢。在協議供貨中標有效期內,生產廠家不得隨意變更指定經銷商,如因特殊原因確需變更的,則應當向河南省財政廳提交書面申請并說明理由。變更所涉及的經銷商信息,須在生產廠家投標時已經進行注冊,資料完整、正確,報河南省財政廳后,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會在審核后作出相應處理。
在價格監管方面,《管理辦法》規定,中標有效期內,中標供應商也不得隨意變更中標產品,如確因產品更新換代等,原中標機型不再生產的,中標供應商須向河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提交生產廠家出具的書面申請說明理由,列明停產產品。以新機型代替老機型的,則須列出新老機型一一對應的變更表格,新機型的性能配置和價格優惠幅度均不得低于原中標機型。此外,中標供應商提交書面申請的同時還須進行網上相應操作,及時撤銷老機型,或以新機型一對一替換老機型,經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生效。
責任編輯: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