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社會價值評估:沒有刻度的尺子
主導社會行為的動機千差萬別,很難在因果中期待簡明的關聯(lián)。比如,政府花費100萬元為A學校購買的健康飲食服務,也許同樣的服務在B學校會產生完全不同的效果
政采社會價值評估:沒有刻度的尺子
■ 本報記者 朱穎
從1元錢能買多少,到1元錢能買多好,如今的政府購買行為早已不再單一。從買價格到買價值,引入社會價值的政府購買邏輯顯得越發(fā)深刻。然而,采購中產生的社會福利溢價該如何正確定義,又該如何評估?
社會價值最大化目標
在政府購買活動中強調社會價值,英國政府選擇了立法這種最強有力的手段。根據該國政府今年1月份新頒布的《公共服務(社會價值)》法案,英國公共部門在履行公共服務合同時,除了考量成本因素外,還須充分評定項目對社會、經濟與環(huán)境產生的價值,最終以公平的價格購買真正造福于當?shù)厣鐓^(qū)的公共服務。雖然法案并未詳述如何精確測量社會價值,但法案被廣泛接受,一些參與做出社會貢獻的企業(yè)也因此獲得更多提供服務的機會。
“我們所探討的并非狹義的價值,而是價值的本質——識別社會、環(huán)境和社會經濟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公共服務(社會價值)》法案發(fā)起人克里斯·懷特表示,社會價值涉及項目或機構中的非財務影響,包括對個體與群體,社會資本與環(huán)境的綜合考量。
引入社會價值的政府購買行為有何不同?設想一下,若一家衛(wèi)生部門計劃購買社會關懷服務,如果僅從合同成本考慮,選擇報價最低的供應商再理所當然不過。然而,當社會價值作為合同一部分時,采購當局也許會考察供應商在為改善本地居民生活方面所付出的努力以及是否參與志愿服務或給青年人提供培訓的機會。有時,采購機構甚至會選擇與志愿者組織或慈善機構合作,從而在普通的采購項目中實現(xiàn)社會價值最大化。
“任何事物都會產生正負影響力,比如當政府鼓勵自由競爭時,會促進經濟繁榮也會導致社會財富的兩極分化,而當政府注重公平選擇‘取有余、補不足’時,也會在一定程度上抵消競爭的自由度,因此正影響力抵消負影響力才是最終產生的社會價值。”徐煥東表示。
社會價值無標桿
社會價值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測量社會價值,更像是一把沒有刻度的尺子。
歐洲學者在分析公共采購社會價值時提出了一系列測量社會效益是否與支付金額相匹配的模型與工具,如計算社會投資收益率等,由于選取的模型不同,數(shù)據樣本不同都會影響到價值測算的最終結果。
“使用這些模型測算,不禁讓我想到我在上世紀80年代初待在實驗室評估社會試驗結果的日子。那時,我常會為因引入復雜的人為因素導致的結果不一致而感到挫敗。事實上,主導社會行為的動機千差萬別,很難在因果中期待簡明的關聯(lián)。比如,政府花費100萬元為A學校購買的健康飲食服務,也許同樣的服務在B學校會產生完全不同的效果。”世界上第一家從事生態(tài)足跡和碳足跡研究咨詢的公司Best Foot Forward技術主管克雷格·西蒙斯表示。
在我國,雖然還未有評估政府采購中社會價值的法律提出,但對帶有政策功能的采購項目的統(tǒng)計依然面臨著諸多困難。
“與其說量化,不如說是分析。”國信招標集團總工程師荊貴鎖在采訪中表示,社會價值定性分析很難,而定量分析十分必要。如評估扶持中小企業(yè)成果,可以統(tǒng)計中小企業(yè)中標份額及各種數(shù)據,分析政府采購所產生的社會福利溢價,也為今后的政策制定提供依據。
當然,樣本的大小、數(shù)據是否可靠、選取怎樣的評估模型也都會直接影響社會價值的測算結果。由于個體很難代表全體,某個時間點的分析也很難反映出長期價值,如對采購達成的節(jié)能減排影響分析,就需要對大量樣本進行長期跟蹤,這樣才能較真實的反映政策功能效果。
即使是對采購產生社會價值的定性分析,也難有標準。“人們所處角度不同,對事物的評判也大不相同,如水利專家眼中的水利工程是具有防洪、發(fā)電功能的,然而生態(tài)專家看到的也許是一場生態(tài)災難,文化專家又會考量其對古建筑的影響。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因此,被量化的社會價值實際上是不同人打分得出的綜合評價值。”徐煥東如是表示。
價值評估是手段,不是目的
既然對社會價值的評估難有定論,評估采購中的社會價值還有意義嗎?事實上,評估采購的社會價值,只是為實現(xiàn)社會影響力最大化的手段,并不是最終目的。
“我國政府采購事業(yè)發(fā)展至現(xiàn)在不過十余年光景,甚至目前集采機構仍無上級主管部門,直接導致在對采購所產生的社會價值評估中,統(tǒng)計口徑錯綜復雜,樣本是否完整可靠都難有定論。即便如此,仍不能否定價值評估的意義,國家訂立政策,需要檢驗政策落地中的適應性以及政策執(zhí)行效果。”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主任于宙表示。
“當然,政府不能用納稅人的錢過度實現(xiàn)社會價值。在實現(xiàn)社會價值過程中,人們往往容易忽略采購人的意愿,如在汽車市場不景氣時,政府大量購買汽車當然包含著促進行業(yè)繁榮、扶持本地企業(yè)等一系列政策功能,但為此就可以不顧及采購人意愿及納稅人的錢而購買嗎?當然不可以。政府采購的核心是采購,社會價值的實現(xiàn)需要建立在納稅人需求得以保證的基礎上。”徐煥東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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