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破政采監管“五大”難題
擊破政采監管“五大”難題
■ 孫黃洲 肖淞文
近日,政府采購LV、定點飯店風波等政府采購熱點事件,暴露出政府采購領域仍然存在著隨意采購、操作不規范、市場不誠信等問題。財政部門作為政府采購的監管方,應該如何加大監管力度,規范政府采購市場?
廣東省湛江市財政局(以下簡稱“市財政局“)深入調查研究,針對采購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創新工作方式,加大監管力度,突出解決了政府采購監管工作中存在的五大突出問題。
一是出臺采購計劃管理制度,解決政府采購隨意性的問題。針對一些單位采購計劃性不強、隨意采購和將采購項目化整為零、規避公開招標等問題,市財政局下發了《關于加強政府采購計劃編制工作的通知》,實行“計劃在先、經費在前”管理辦法,要求各單位必須編制年度采購預算和上報季度采購計劃,做到有經費才能編制采購計劃、有計劃才能實施采購。由財政部門和采購單位對年度采購計劃進行聯合審核,按照“能集中采購的就不分散采購”的要求,逐一明確采購項目、采購時間、采購方式和資金來源。采購計劃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得調整。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必須履行報批手續。對沒有計劃的政府采購行為,停止辦理采購申請審批、停止財政資金撥付。對屬于單位自行采購的項目,督促采購單位成立采購小組,按照“競爭、擇優、低價”的原則組織采購,采購預算達到5萬元的,采購結果報財政部門備案,并接受檢查。
二是實行招標文件論證制度,解決標書制作不嚴密的問題。針對過去采購項目論證、審核不足的問題,以及招標文件不科學、具有傾向性等問題,市財政局出臺了《關于規范湛江市政府采購項目招標文件論證工作的通知》。該通知規定200萬元以上和采購監管部門認為有必要的其他采購項目,在招標活動前,一律進行論證。由熟悉采購項目業務的2-3名專家,對標書內容、采購預算進行論證。論證提出的問題由采購單位和招標機構進行研究完善后,招標文件才能算作正式完成。如在湛江市市區公園、綠地病媒生物防治服務采購項目中,根據專家論證意見,采購單位再次進行市場調查,采購預算從645萬元降低到549萬元,減少了96萬元,降幅達到15%。今年組織專家事先論證13次,沒有出現招標結果質疑、投訴問題,采購預算資金壓減率均在9%以上。
三是完善電子采購平臺議價規則,解決供應商操控市場的問題。針對一些供應商聯合少數單位的采購人操縱電子采購平臺交易過程等問題,市財政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電子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的補充通知》,要求電子反拍的采購項目,只能指定品牌,不得指定型號,所有的采購信息必須掛網,協議供貨網上議價時間不少于4個小時,電子反拍網上競價時間不少于2個工作日,以此確保采購產品能夠得到充分競爭,降低采購價格。該制度出臺后,電子反拍采購項目資金節約率由過去平均只有2.6%,提高到8.3%。
四是制定《湛江市政府采購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解決政府采購市場不誠信的問題。針對政府采購活動中存在供應商不誠信經營、采購代理機構操作不規范、采購評審專家評審工作不盡責的問題,根據政府采購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政府采購監管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市財政局制定了《湛江市政府采購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將政府采購供應商、代理機構及評審專家共計31項的不良行為列入黑名單,并明確了對列入黑名單行為的處罰辦法,有力地推動了政府采購領域的誠信建設和廉政建設。
五是推行社會代理機構備案制度,解決代理市場秩序不規范的問題。部分代理機構設施簡陋、人員素質差、業務能力低,通常采取不正當手段競爭,承接采購代理業務,擾亂了政府采購市場,針對這一問題,市財政局下發了《關于湛江市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登記備案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各社會代理機構重新申報備案,接受資質查驗。經過綜合審核,3家代理機構未獲通過代理資格備案,不得在湛江市范圍內接受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確保了從事采購代理業務機構的依法代理。
(作者單位:廣東省湛江市財政局)
責任編輯: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