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百款新能源汽車免購置稅
9月1日起百款新能源汽車免購置稅
本報訊 工信部、國家稅務總局29日聯合發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一批)》,北汽、江淮等20余家車企、113款車型入選。9月1日起,目錄中的新能源汽車可免征車輛購置稅。
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分為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兩種,涵蓋乘用車、客車、專用車三種車型。首批入選的車型均為自主品牌或合資品牌,乘用車共23款,其中純電動汽車17款,混合動力汽車6款;其余均為客車和專用車,共90款。
今年8月,財政部、工信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要求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須同時符合五個條件:須為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使用的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純電動續駛里程符合要求;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準中對應目標值相比小于60%,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準中對應限值相比小于60%;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標準要求。
自《目錄》發布之日起,購置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購置時間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注明的日期。工信部根據《目錄》確定免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稅務機關據此辦理免稅手續。對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企業上傳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信息時,在“是否列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字段標注“是”,即免稅標識。
據了解,7月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4年9月至2017年年底對三類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7月13日,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財政部等五部門聯合發布《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要求2014年至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等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比例不低于30%。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新能源汽車應執行政府采購有關規定。7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強調推動公共服務領域率先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并提出了6方面25條具體措施。
(《目錄》全文詳見第六版)
責任編輯:lilei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