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萬輛新能源車推廣將試點集采
兩萬輛新能源車推廣將試點集采
京津冀探索跨區域的新能源汽車聯合推廣機制,公開招標采購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車;到2015年年底,京津冀地區公交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16%
本報訊 財政部、環保部等7部委近日聯合發布《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方案(2014-2015年)》,要求探索跨區域的新能源汽車聯合推廣機制,試點公交等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車輛集中采購模式。2014年-2015年,在京津冀公共交通服務領域推廣20222輛新能源汽車。
《方案》明確,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驅動相結合、市場開放與技術創新相結合、效果評估與政策研究相結合、新能源汽車推廣與城市規劃和重大項目建設相結合的原則,在公共服務領域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以公交、出租、租賃領域為重點,全面輻射市政、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初步試點京津冀城際間新能源汽車客運、貨運新模式。在車輛招標采購、充電網絡規劃與充電設施建設等方面加強區域協作。
按照部署,2014年-2015年,在京津冀地區公共交通服務領域推廣20222輛新能源汽車,其中北京市8507輛,天津市6000輛,河北省5715輛;新建充(換)電站94座,充電樁新增1.62萬個。到2015年年底,京津冀地區公交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16%,京、津出租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5%;充換電站總數將達112座,充電樁總數將達19657個;在污染物減排方面,實現當年節油13萬噸,降低二氧化碳排放18.5萬噸。
《方案》提出,推動京津冀新能源汽車聯合采購堅持開放原則,公開招標采購符合環保達標公告要求的新能源汽車,試點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車輛集中采購模式,以市場驅動引導企業技術提升,降低采購成本,加速新能源汽車市場化進程。
《方案》還要求探索市場化的運作模式,鼓勵引導社會力量投資充電基礎設施。創新公共服務交通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的新型商業模式,鼓勵開展新能源汽車租賃,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引入特許經營等市場化模式。
今年以來,中央加快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7月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今年9月至2017年年底對3類新能源汽車免征購置稅。7月13日,財政部等5部門聯合發布《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要求2014年至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等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比例不低于30%。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新能源汽車應執行政府采購有關規定,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將新能源汽車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并優先采購。7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強調公共服務領域率先推廣新能源汽車。
據悉,2009年-2013年,北京市、天津市、唐山市被列入國家“十城千輛”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城市。截至2013年年底,這3個城市在公交等公共服務領域共推廣新能源汽車5755輛;京津冀地區共建設充(換)電站18座,充電樁3454個。(戎素梅)
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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