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力推政采結果導向型管理
上海力推政采結果導向型管理
本報訊 未來兩年,上海市將進一步深化本市政府采購改革創新,著力實現政府采購管理從程序導向向結果導向轉變,以更好地發揮政府采購制度在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提供優質高效公共服務、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的作用。
上海市政府近日審議通過的《關于進一步深化本市政府采購改革創新的實施意見》從信息管理平臺、信息公開力度、采購需求研究、服務類采購實施、采購模式研究、監管水平建設六個方面提出要求,促進政府采購管理實現結果導向型轉變。
信息管理平臺方面,《意見》要求加大政府采購領域的信用體系建設力度。具體包括強化政府采購平臺與本市法人庫、人口庫以及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的信息共享,完善對供應商不誠信行為、違法行為等負面信息的記錄、管理和運用,逐步推廣使用信用報告,營造誠實守信的政府采購競爭環境。
信息公開方面,《意見》規定了應公開的項目,包括公開項目預算金額、采購標準、采購需求和采購合同主要內容等。
采購需求方面,《意見》提出,評審專家的作用應提前至需求管理環節;對向社會公眾提供公共服務項目的采購需求,還應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意見》建議各單位可根據需求特點,研究將標準統一、采購需求統一的項目實行整合打包采購,提高采購效率。
《意見》要求對政府采購服務類項目實行分類管理。對采購需求處于探索階段或不具備競爭條件的政府采購公共服務項目,采購單位可依法采用競爭性談判等更為靈活的采購方式,使用新的合同類型及付款方式。
在創新采購模式研究方面,《意見》要求相關部門加強對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實施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研究,結合特許經營模式,研究采用與之相適應的購買方式、評審制度與合同類型。
《意見》專門就監管水平建設提出要求。《意見》提出,集中采購部門應著力于批量集采,社會代理機構應專注于專項設備與服務類項目,以此實現代理機構的差異化委托代理。《意見》要求監管部門探索建立對政府采購結果的評估機制,嘗試引入專家、供應商、項目受益群體、社會公眾、社會組織等多元化主體共同參與,建立評估結果對采購人、供應商以及項目后續采購活動的反饋機制。(張靜遠)
責任編輯:lilei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