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審核讓采購項目快速“通關”
取消審核讓采購項目快速“通關”
◆廣西明確不再代發及審核采購信息公告
◆江西規定采購信息公告須采購人審核,管理部門不再進行審核
◆陜西取消信息公告和專家抽取的審核
本報訊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近日發布通知,明確各級政府采購管理監督部門不再代發布采購信息,同時各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也不再對相關內容進行審核。此舉不僅強化了采購人的主體責任,規范了采購程序,也將推動采購項目快速“通關”,有效促進政府采購提速增效。
通知提出,市、縣(區)級采購項目公告、采購文件、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采購結果等信息不再由各級政府采購管理監督部門代發布,而由各項目采購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統一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采購網上注冊的賬號自行公告,同時各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也不再對發布內容,發布信息的真實性等進行審核,相關法律責任由發布單位自行承擔。通知還要求,各代理機構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指定專人負責信息發布工作,并做好賬號的密保及信息網絡安全工作。
又訊 江西省財政廳辦公室日前對該省政府采購業務管理系統部分功能和流程具體操作方法做了明確。其中規定,采購信息公告由采購人審核,政府采購管理部門不再進行審核。
在具體操作上,該省要求采購信息公告由采購人審核后,由采購人或代理機構直接發布,政府采購管理部門不再對采購公告進行審核。信息公告編輯時必須選擇“發布日期”,編輯與審核時間必須提前發布日期一日以上。
江西省財政廳還明確,在江西省政府采購業務管理系統中,采購計劃審批功能由采購管理部門端口調整到采購人端口,并取消了出售標書時間截止到開標前一天的限制,還增加合同公示功能。此舉旨在貫徹落實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體現采購人的主體責任,以及依法行政的要求,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
再訊 陜西省財政廳日前進一步明確了政府采購信息公告和專家抽取有關要求。今后,該省省級政府采購項目信息公告一律由采購人委托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發布,政府采購管理機構不再審核。
陜西省財政廳要求,省級政府采購項目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的采購信息公告一律由采購人委托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發布,政府采購管理機構不再審核。發布采購信息公告時,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需將紙質公告并附該項目的委托代理協議復印件送至政府采購管理機構留存,同時將公告電子版上傳至陜西省政府采購信息系統。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政府采購項目,由采購人組織專家論證后,將紙質公告送至政府采購管理機構留存,同時將公告電子版上傳至陜西省政府采購信息系統。
陜西省財政廳還對專家抽取的有關問題做了規定。其中提出,省級政府采購項目評審專家由采購人代表(或監督人員)、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人員抽取,政府采購管理機構不再審核。抽取專家時,需填寫《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抽取表》,由采購人代表(或監督人員)、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人員簽字確認,并上機抽取。
此外,陜西省財政廳還強調,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對信息公告和專家抽取的合法性、合規性負責。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制度規定以及該省規定發布采購信息和抽取專家。對于該省在采購信息發布和專家抽取方面與國家規定不相符的地方,以國家規定為準。嚴禁在陜西省政府采購信息系統上發布非政府采購項目信息公告。對于不按規定發布采購信息、采購信息不全面、發布非政府采購項目信息等和不按規定抽取專家的,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將依法依規對采購人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作出處罰。(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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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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