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海潔:讓政府采購運行一路陽光
日前,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部門被山東省財政廳授予2010年度“全省政府采購監管系統先進集體”稱號。自1999年實施政府采購制度以來,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青島開發區”)堅持以完善管理體系為核心,以強化制度建設為重點,以規范采購程序為手段,努力實現采購管理精細化、采購程序規范化和采購監督科學化,不斷提高政府采購的質量和效率,積極服務于全區行政事業、重點工程和民生工程建設,政府采購規模由2000年的2080萬元增加到2010年的8.36億元,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建立一個窗口搭建一個平臺
2010年6月青島開發區正式啟用了設有9個業務受理窗口、4個開標室、3個答疑室以及專家抽取室等監管功能完善的公共資源交易大廳,本著“建立一個窗口、搭建一個平臺、規范高效運行、強化監管服務”的原則,集中發揮政府采購的各項功能。
一是探索科學的運行機制。先后制定實施了青島開發區政府采購工作流程、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辦法、政府采購業務代理機構考核辦法等規章制度,所有的采購項目委托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采購,將政府采購的具體執行和操作推向市場,堅持實行嚴格的管采分離制度,確保了政府采購工作規范操作、健康運行。
二是建立科學的防范機制。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和評標專家的選擇,都在財政和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由采購單位進行隨機抽取,有效防止了人為因素的干擾。所有的開標項目,從招標文件制定、信息發布、現場組織、評標定標、投訴處理、財政撥款等采購過程,財政部門都全程參與現場監督,為采購單位提供業務程序上的平臺支持。同時,為進一步強化政府采購監管工作,實行開標室與評標室完全隔離。
三是采取多元化的監管方式。建立財政、監察和審計等部門協調配合的聯動監督機制,強化政府采購約束,加強對政府采購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跟蹤監督檢查。
層層把關不留死角
青島開發區將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各項規章制度以小冊子和宣傳單的形式陳列在公共資源交易大廳內,發布在網站上,讓采購人和供應商更加詳細地了解政府采購的政策,理解和支持政府采購活動。在具體的監管中突出了6個重點:
一是嚴把采購規模關。為推進集中采購、實現規模效益,財政部門對能夠納入政府采購的財政支出項目堅決按照規定納入政府采購,政府采購已由單純的辦公設備采購擴大到工程設備、材料、煤炭、規劃等工程和服務領域。
二是嚴把采購代理機構選擇關。每2年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進行一次公開招標,建立區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備選庫,要求每家采購代理機構必須固定4名人員在青島開發區工作,而且必須通過相關業務考試,有效防止了代理機構的“單位高資質、人員低水平”的現象。
三是嚴把采購文件編制關。為杜絕招標文件的傾向性,建立了標書會審制度,對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必須邀請專家論證,做到了采購人、代理機構和財政、監察部門以及專家的聯合審核。所有的招標文件必須由采購人、代理機構和財政監管人員簽字確認。
四是嚴把采購方式審批關。對工程設備和材料以及大宗辦公設備的集中采購項目,堅持以公開招標為主的原則,因工期緊張等原因需要采取競爭性談判和詢價等其他采購方式時,也始終堅持依法公開發布公告。
五是嚴把開標評審關。每項采購活動,都必須由3家以上的合格供應商和3名以上的評標委員會委員參與,現場宣布開標結果,監管人員現場監督,確保采購活動過程的公開性和結果的公正性。
六是嚴把履約驗收關。中標通知書和采購合同均在財政部門審核備案,驗收報告必須有采購單位經辦人簽字、單位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作者單位: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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