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
(第四百九十九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中央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暫行辦法》和《財政部對中央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暫行辦法的補充通知》的規定,現將財政部對中共中央直屬機關采購中心、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全國人大機關采購中心、國家稅務總局集中采購中心、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中心、海關總署物資裝備采購中心、公安部警用裝備采購中心2015-2016年集中采購工作的考核情況公告如下:
本次考核對 7家單位的制度建設、內控機制、操作執行、學習培訓、協議供貨、定點采購、批量集采、網上競價等內容進行了核查,隨機抽取了140個采購項目,共審查采購文件2045本,編制工作底稿837份。經綜合評價,中共中央直屬機關采購中心、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國家稅務總局集中采購中心考核等次為優秀;全國人大機關采購中心、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中心、公安部警用裝備采購中心、海關總署物資裝備采購中心考核等次為良好。
考核結果表明,7家單位積極落實2015年考核工作整改建議,貫徹執行政府采購有關制度規定,不斷加強自身業務能力建設,較好地完成了中央單位集中采購工作。但考核也發現,被考核單位不同程度存在內控機制不健全、采購效率有待提高、部分項目采購文件編制不規范、部分項目未按規定發布信息公告、評審現場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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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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