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守信有激勵 失信有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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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守信有激勵 失信有約束
該市全面開展政府采購信用記錄查詢與使用工作
本報訊 近日,呼和浩特市財政局全面開展政府采購信用記錄查詢與使用工作,旨在建立健全政府采購守信激勵失信約束機制,創建良好的政府采購秩序。
據了解,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和使用信用記錄是落實誠實信用原則的有效措施,對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及評審專家進行守信激勵、失信約束,是財政部門與其他相關部門開展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的重要舉措,對降低市場運行成本、改善營商環境、高效開展政府采購活動具有重要作用。為此,呼和浩特市各級財政部門、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通過“信用中國”網(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
使用信用記錄時,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采購文件中明確信用信息查詢的查詢渠道及截止時點、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的具體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規則等內容。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對供應商信用記錄進行甄別,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應當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共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應當對所有聯合體成員進行信用記錄查詢,聯合體成員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視同聯合體存在不良信用記錄。
財政部門及主管部門依法對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審批時,應當查詢供應商的信用信息。擬選擇的供應商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不予批準采用單一來源方式。
呼和浩特市財政部門在對呼市共享內蒙古自治區的評審專家日常管理中查詢有關信用記錄,對具有行賄、受賄、欺詐等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將有關不良信息報送自治區財政廳,同時移出呼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依法自行選定評審專家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查詢有關信用記錄,不得選定具有行賄、受賄、欺詐等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
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機構辦理政府采購事宜的,應當在采購計劃備案前查詢擬委托采購代理機構的信用記錄,優先選擇無不良信用記錄的采購代理機構,不得選擇被依法禁止代理政府采購業務的代理機構,并將信用信息在監管平臺計劃備案中以附件形式上傳。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妥善保管相關主體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購以外事項。
(呼市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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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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