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發布新一期集采目錄
重慶發布新一期集采目錄
集中采購目錄調整為71項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調整為200萬元以上
本報訊 記者吳敏報道 近日,重慶市財政局出臺了《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本期集采目錄在集中采購目錄品目、采購限額等多方面進行了調整。
據了解,重慶市列入市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單次采購金額5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應委托集中采購機構(重慶市政府采購中心)代理采購。其中,臺式計算機、便捷式計算機、平板式微型計算機、操作系統、辦公軟件、公務車、醫療設備為協議供貨品目,單次采購金額在1-200萬元以內(含1萬元)的項目,市級采購人在申報計劃后按協議供貨有關規定自行在重慶市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平臺上采購。
本次出臺的重慶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共計71個品目,而上一期的目錄共110個品目,減少了近40個品目。據重慶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目錄的調整主要是減少了貨物類的品目,增加了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服務類品目。具體而言,取消了辦公用品、辦公家具等39個品目;整合打印機、路由器等10個品目;調整協議供貨目錄為臺式計算機、便捷式計算機、平板式微型計算機、操作系統、辦公軟件、公務車、醫療設備;新增其他制冷空調設備、車輛及其他運輸機械租賃服務、展覽服務、安全服務、技術測試和分析服務、測繪服務、地質勘測服務、其他與專業技術服務、醫療和藥物廢棄物治理服務9個品目。
對于部門集中采購目錄而言,列入部門集中采購目錄,市級單次采購金額5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可由市級部門集中采購單位自行組織采購,或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理采購。市級部門集中采購單位是指經市財政批準,可以自行組織采購的部門。主要涉及公安和教育兩個部門,共計19個品目。
關于分散采購,《通知》規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市級單次采購金額達到50萬元及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類項目、100萬元及以上的工程類項目,采購人應按照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實行分散采購。屬于分散采購范圍的采購項目,采購人可自行采購或者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理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采購項目不適用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由采購人按照公開、公平、公正、高效廉潔的原則自行組織實施,并做好相關內控管理。
《通知》對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也進行了調整。市級單次采購金額達到200萬元及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類采購項目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工程類(建設工程)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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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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