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就加強工程招投標監管征求意見
住建部就加強工程招投標監管征求意見
本報訊住建部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管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從夯實招標人的權責、優化評標方法等五方面對加強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監管提出具體要求,并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要求落實招標人首要責任,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依法應由招標人負責,招標人自主決定發起招標,自主選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審查方式、招標人代表和評標方法。
關于評標方法,征求意見稿提出縮小招標投標范圍,全面推行招標投標交易全過程電子化和異地遠程評標,積極創新電子化行政監督,推動市場形成價格機制。
征求意見稿要求加強招標投標活動監管。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委托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要依法加強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監管,嚴厲打擊弄虛作假、串通投標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評標專家監管。建立評標專家考核和退出機制,對不能勝任或存在不良行為的評標專家,應取消其評標專家資格。強化招標代理機構市場行為監管。實行招標代理機構信息主動報送和年度業績公示制度,完善全過程咨詢機構從事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管。強化合同履約監管。加強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兩場”聯動,將履約行為納入信用評價。
征求意見稿還提出了加快推行工程擔保制度、完善建筑市場信用評價機制等意見。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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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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