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代理機構持證上崗制度正式啟動
本報訊 記者邢曉丹報道 山東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代理從業人員需持證上崗。近日,《山東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下發,標志著該省代理機構持證上崗的大幕正式開啟。
據悉,山東省近年來一直將加強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從業人員管理、規范政府采購活動組織行為、推動政府采購從業人員職業化進程作為重要工作來抓。今年年初,該省下發了《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暫行規定》。經過半年多的運行,此次該省下發的《辦法》是第一個規范代理機構持證上崗工作的正式文件。
根據《辦法》要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代理山東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監管的貨物、工程和服務政府采購項目,其從業人員組織開展政府采購活動,實行持證上崗制度。政府采購從業人員應按照規定取得《山東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從業資格證》作為上崗證。政府采購從業人員須持有《從業資格證》,方可進入政府采購現場組織開展政府采購有關活動。
記者了解到,山東省代理機構從業人員考試制度始于2008年,2009年該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采購監管工作的意見》首次提出推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2010年該省將此項制度實施正式提上日程。
據了解,該《辦法》實施之后,各代理機構持證上崗制度的執行情況,將是財政部門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負責制定并落實本級政府采購大廳、招標投標大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社會代理機構自有或租賃的開標、評標和談判等場所政府采購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的監管措施。同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也將負責本級政府采購活動中政府采購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并接受上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檢查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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