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供應商應關注哪些事項(二)
【來自實踐】
政采供應商應關注哪些事項(二)
■ 林鎮洲
三、響應階段
1. 供應商應當在采購文件要求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響應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否則將會被拒收。供應商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提前安排好時間,避免因無法及時提交響應文件而功虧一簣,失去參與項目的機會。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此項對關聯供應商的限制性規定是為了保證項目的公平競爭。需要說明的是,因同一項目的不同包組不屬于同一合同項,因此,供應商可以參加同一采購項目不同包組的響應。另外,《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不適用于資格預審,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可以在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中參加資格預審,但采購人只能選擇其中一家符合資格條件的單位參加后續采購活動。
3.為采購項目提供過有關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這在《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中可以找到相關依據。
4. 對于招標項目,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可以對所遞交的投標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者撤回。《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以下簡稱“87號令”)第三十四條對此有明確規定,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可以對所遞交的投標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并書面通知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補充、修改的內容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簽署、蓋章、密封后,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5. 對于招標項目,投標文件中承諾的投標有效期應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投標有效期從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標文件中承諾的投標有效期應當不少于招標文件中載明的投標有效期。
6. 在招標項目中,投標文件相互混裝、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投標文件或辦理投標事宜等情形視為投標人串通投標。87號令第三十七條列舉了串通投標的情形,具體包括,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或者聯系人員為同一人;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情形中的“同一單位的賬戶”,不僅指基本存款賬戶,還包括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等;“相互混裝”情形包括印章的相互混印。
另外,如果采購方式為非招標采購方式,因《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和《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無相關描述,不適用以上“視為串通”的情形,具體認定應當遵守其上位法,即按照《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屬于惡意串通”的規定執行。
7.惡意串通、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等情形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以下簡稱《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供應商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的,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開標、評審、確定結果階段
1.在招標項目中,投標人未參加開標的,視同認可開標結果。這主要是依據87號令第四十二條的規定。
2.供應商認為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其他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其回避。根據《政府采購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必須回避。供應商認為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其他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其回避。相關人員包括招標采購中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競爭性談判采購中談判小組的組成人員,詢價采購中詢價小組的組成人員等。
3.在招標項目中,投標截止后投標人撤銷投標文件需承當相應后果。這里要明確的是,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撤銷投標文件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可以不退還投標保證金。
4.對于招標項目,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簽署、蓋章的,其投標無效。
(作者單位:廣東采聯采購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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