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構建數字政府建設“好差評”體系
廣州構建數字政府建設“好差評”體系
政務信息化項目效能評估結果將作為次年立項參考
■ 本報記者 程紅琳
通過建立多維度政務信息化評估體系,并將效能評估結果與政務信息化項目立項“掛鉤”,廣州正試圖倒逼市級政務信息化項目效能提升。
廣州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日前印發《廣州市政務信息化項目效能評估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2020年1月1日起通過驗收存檔備查、驗收或終驗的廣州本級行政事業單位使用市本級財政資金建設及運維信息系統的項目,均應進行效能評估。
這樣一來,根據《管理辦法》,廣州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使用市本級財政資金建設及運維信息系統的項目將面對一系列考核指標。其結果將作為“數字政府”改革建設績效考核以及信息化項目立項的參考。
廣州政務信息化項目KPI指標有哪些?評估結果又通過怎樣一套機制作用到項目后期建設或運維?細讀《管理辦法》以及與之配套的《廣州市政務信息化建設開發類項目效能評估指標體系》、《廣州市政務信息化運維服務類項目效能評估指標體系》,記者找到了答案。
兩大評估體系覆蓋項目建設開發和運維服務
廣州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此次出臺的《管理辦法》對該市市級政務信息化項目效能評估主體及職責、指標體系與評估標準、程序與要求進行了明確。根據《管理辦法》,效能評估指標體系分為建設開發項目的效能評估指標體系和運維服務項目的效能評估指標體系。
兩大評估指標體系均聚焦三方面指標:一是應用成效類指標。該類指標重點考察目標績效與業務應用,鼓勵技術創新。二是規范管理類指標。該指標重點考察系統運行過程整體管控的規范性。三是運行質量類指標。該類指標重點考察系統運行質量與系統安全,強調政務信息資源共享。
對應上述三大類評估指標,兩大評估指標體系均設置了諸多更為細化的評估指標。其中,建設開發類項目評估指標體系設置了績效目標、績效指標、系統對接、系統云部署、服務效能、系統可靠性、系統運行質量、數據資源等重要評估指標。運維服務類項目效能評估指標體系也設置了諸多評估指標,如系統巡檢、備份管理、配置管理、系統可靠性、處理能力、網絡安全事件次數等。
根據評估指標,項目單位可根據評分標準進行自評。如“網絡安全事件次數”這一指標,項目單位根據運維服務效能評估指標體系評分標準,如無任何等級的網絡安全事件發生得6分;在6分的基礎上,一旦發生特別重大網絡安全事件或重大安全事件扣6分;如發生較大網絡安全事件1次扣3分;如發生一般網絡安全事件1次扣2分。
結果分4檔 不合格影響次年立項
效能評估包括效能自評和檢查評估。項目單位在廣州市政務信息化項目管理系統(以下簡稱項目管理系統)效能評估功能上線后,即可自行根據《管理辦法》進行效能自評。按《管理辦法》中的評估體系,項目單位在項目管理系統完成自評后,形成效能自評報告。項目單位主管部門則負責對項目單位提交的效能自評報告進行審核,并應根據評估結果,加強對項目單位信息化項目的監督管理。廣州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部門還將根據實際情況每年組織開展檢查評估。
根據《管理辦法》,效能評估指標總分值為100分,參評項目的效能評估結果將根據得分情況進行評級:90-100分為“優秀”;75-89分為“良好”;60-74分為“合格”;低于60分效能評級“不合格”。
效能評估結果為“優秀”的項目單位,廣州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部門將在立項審核時予以優先支持;效能評估結果“合格”或“不合格”的項目單位,應根據效能評估結果及效能存在問題進行整改;效能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項目單位,廣州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部門可對其進行通報。建設開發類項目效能評估結果“不合格”的項目單位,其下一年度建設開發類項目將不予立項,或核減其主管部門下一年度總體建設開發類信息化項目數量;運維服務類項目效能評估結果“不合格”的項目單位,其下一年度運維服務類項目投資概算中的技術人員費用將按照現行有效的《廣州市政務信息化運維服務類項目方案編寫規范》中參考標準下浮10%;連續效能評估結果不合格的,其下一年運維服務類項目投資概算中的技術人員費用繼續下浮10%。
將效能評估結果作為“數字政府”改革建設績效考核以及信息化項目立項的參考,是此次廣州推政務信息化建設重要機制。《管理辦法》強調,項目單位應根據效能評估結果總結經驗,完善制度,提升項目管理能力、提高“數字政府”建設水平并改善財政資金績效。廣州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部門也應根據效能評估成效進一步完善效能評估指標體系,增強應用效果。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