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要求做好政采網民咨詢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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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要求做好政采網民咨詢答復
財政部發文明確,各省級財政部門應于2020年底前在本單位門戶網站或中國政府采購網地方分網開設政府采購咨詢專欄
本報訊記者樂佳超報道財政部近日印發通知,要求各地財政部門做好政府采購網民咨詢答復工作,有關咨詢專欄的開設及答復情況將作為2021年度政府采購透明度評估的重要內容。
這份《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采購網民咨詢答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網民咨詢答復是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與公眾互動交流的重要方式。做好政府采購咨詢答復工作,可以起到宣傳解讀政策、規范操作執行的作用,對推進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有重要意義。為此,財政部從完善網民咨詢答復平臺建設,規范開展網民咨詢答復工作,建立健全網民咨詢答復工作機制三個方面對各地財政部門做好政府采購網民咨詢答復工作提出要求。
在平臺建設方面,財政部要求,各省級財政部門應于2020年底前在本單位門戶網站或中國政府采購網地方分網開設政府采購咨詢專欄,也可依托現有網絡咨詢專欄,向預算單位和市場主體提供政府采購政策咨詢服務。對于已答復的問題,應當予以公開,并列明答復日期、答復部門、答復內容等,設置查找功能,便于網民查看往期答復內容。
《通知》還明確,對政策咨詢類問題,應當依據法律制度規定作出解釋。對屬于職責范圍內、可以明確回復的,應盡快回復;對屬于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盡量告知咨詢渠道;對無法回復的,應告知原因。問題答復應詳實具體,言之有物,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不得涉及涉密內容和敏感事項。
此外,針對工作機制,《通知》提出,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提高理論政策水平和公共服務水平,建立和完善咨詢答復工作機制,將咨詢答復工作作為服務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以及供應商等相關市場主體的重要內容,明確答復責任,細化工作流程,建立內部審查機制,做好保密審查工作。有關咨詢專欄的開設及答復情況,將作為2021年度政府采購透明度評估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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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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