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種內部運行模式更合適
是由一個團隊將整個項目“一竿子”插到底,還是將項目拆分成不同的環節、由不同部門分別負責?----
哪種內部運行模式更合適
實習記者 張靜遠
對于采購代理機構而言,其內部運作流程如同一套機床,如何在現有的法律制度之下,做到高質、高效運轉?既可滿足采購單位的合法要求又能滿足代理機構內控管理的要求?據此,《中國政府采購報》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發現目前采購代理機構的內部運作模式主要有兩種——項目分段式負責制和項目負責人全程負責制。那么這兩種模式究竟哪種更適合采購代理機構呢?
項目負責人全程負責制
一個團隊把整個項目“一竿子”插到底,似乎是大部分采購代理機構樂意做出的選擇。“我們希望我們的員工能夠得到全方位的培養,這樣對他們未來在業內的發展是很有好處的。”河南省國貿招標有限公司董事長高洪敏如此告訴記者。此外,節約人力、專人負責有利于拓展業務等種種好處也是一些采購代理機構選擇此種內部運行模式的緣由。
在高洪敏的公司,項目管理模式采用的是一種新穎的“AB角”模式——A角是主要項目負責人,B角則在A角因一些不可抗原因而不能及時完成工作時配合A角完成項目。據高洪敏介紹,AB角都需部門經理以上的職位擔任。為這套模式的運行河南國貿花了不少功夫。據高洪敏介紹,這套內部運行機制是其請專業咨詢公司調查后得出的結果,還通過了國際ISO認證。這套由兩人配合的AB角內部運行模式減少了不可抗因素造成的風險點,讓采購人托付得安心、放心。
然而針對這種一竿子插到底的模式,不少業內人士對其內控效果提出了質疑:同樣的團隊從頭負責到尾,是否給采購人和供應商留下了“熟絡”的空間呢?采購代理機構本身就是以盈利為目的的,這種模式下能管得住自己嗎?
高洪敏告訴記者,他們公司的管理模式當中包含了專崗監督制度:監督崗位在項目委托階段監督標書內容,并在抽取專家以及開標評標環節全程跟蹤。這些監督人員承擔了項目安全責任,因此也需由公司要員來擔任。
而在贛州滿春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則存在著與河南國貿完全不同的另一套“AB崗”制度:A崗為執行崗,B崗為監督崗。兩個崗位的工作人員均是日常負責招投標的工作人員,B崗對A崗起到監督與制約的作用。據該公司總經理侯宗滿介紹,B崗主要對招標文件、招標公告和中標公告進行監督,審核其是否公正合理。
看來為了防控風險,這些選擇項目負責人全程負責制的公司都設計了嚴密的監督機制,以便更好地防范風險。
分段式負責制
另一種分段式負責制則是將整個采購流程拆分成不同的環節,由不同的人(或部門)來負責不同的環節。該模式近年來在一些集采機構較為“流行”——如果能夠實現無縫鏈接,各個環節各司其責,能夠更好地提高專業度;且把工作拆分開來,各個環節責任明確,將政府采購工作“曬”于陽光之下,對風險防控大有益處。可是,對于社會代理機構而言這種模式是否也適合呢?分段負責會不會提高其人力成本呢?
謝達明領導的贛州華昇集團就采用了分段式的內部運行模式。他們將整個采購過程拆分成了招標文件編制與評標、招標文件審查與上傳、承接任務部門以及投訴接受部門四大塊。并給這套模式取名叫“項目經理負責制”,由公司派一名項目經理全程負責,而在采購過程中幾乎所有部門都參與其中。謝達明認為,這樣分環節操作的好處在于將工作分散開來,有利于風險防控。
而在山東信一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整個項目被劃分成了三大塊——業務部門專門負責招標文件制作,政府采購管理部操作開標評標流程,而監督則交給了專門的督察部。獨具特色的是他們的督察部:和其他部門平級,對其他部門施行監督檢查職責。這樣,將監督作為一項工作內容獨立出來,大大提高了內控力度。
江西九江振發招標咨詢有限公司也采取了一套非常類似的分段式內控運行機制。不同的是他們不是設置相關部門,而是設置專崗派專人來進行。該公司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分段式可以細化分工,提高采購效率,這樣他們就可以節約出時間來接更多的項目了。
兩套運行模式各有千秋,那么作為委托人的采購單位作何選擇呢?一位“老采購”告訴記者,他更傾向于選擇分段式負責制的公司:“因為他們最大限度地限制了供應商作弊的空間。”而也有一些采購人認為,由一個項目負責人全程負責到底更方便他們溝通。浙江省財政廳政府采購辦公室的一位監督人員告訴記者,目前采用項目負責人全程負責制的公司較多,兩類內部運行模式并不影響監管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江西省財政廳在今年年初印發的《江西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行為規范》第15條明文規定“代理機構應合理設置崗位、完善內部制約機制,做到編制與審核采購文件的人員相分離。”這樣,不管是分段還是一竿子到底,總有這樣完善的內控機制,有專人盯著做采購,采購人們也就安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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