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采購指南》6.1修訂版(四十八)
聯合國《采購指南》6.1修訂版(四十八)
13.2.5 最終產品驗收
最終產品的驗收由申購人(業務部門)負責,并由相關最終用戶提供支持。然而,采購實體必須將這一信息記錄和歸檔在案卷中,并將其用于付款,必要時采取糾正措施。
根據需求類型,進行的驗收如下:
關于貨物,最終用戶收到采購貨物后,項目經理(申購人)在相關情況下聽取最終用戶意見,將向采購單位提供一份收貨和檢查報告(RIR)。須確保按照裝箱單收到所有貨物,并詳細記錄收到貨物的狀況,以及是否符合規定的貨物規格。為此,必須使用聯合國項目事務署的收貨和檢查報告標準模板。
關于服務,采購官員必須收到項目經理(申購人)的書面確認,證明已按照合同規定的條款圓滿完成服務。申購人在相關情況下聽取最終用戶意見,必須書面確認收到并驗收合同中規定的所有交付品。
關于工程,采購工程時,業主代表必須確保工程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時間表進行。這項工作可以通過定期現場視察或通過負責管理工程合同的業主代表的進度或狀態報告來完成。聯合國項目事務署的工程合同有具體的工程驗收程序,包括簽發接收證書和最終完工證書。
13.2.6 在oneUNOPS創建收據(收入確認)
oneUNOPS中的收據必須在交付時創建,從財務角度來看,這一流程很重要,因為它標志著根據IPSAS會計準則在企業資源規劃系統中記錄收入確認的時間點。
根據購買類型,即貨物、服務或工程,交付有不同的含義。此外,對于貨物,根據合同中使用的國際貿易術語,在不同的時間點和地點確認交付。
13.2.7 供應商績效評估
項目經理(申購人)應在采購官員的支持下(在相關情況下聽取最終用戶的意見),對供應商的績效進行評估。評估時,必須將整個合同期間供應商的表現考慮在內。非常有必要仔細記錄合同履行情況,以提供供應商績效證明。供應商績效評估(SPE)對于所有價值在25萬美元或以上的采購活動都具有強制性,必須及時進行,不得超過合同完成后一個月;對于價值較低的采購活動,也建議使用oneUNOPS 中的功能進行評估。進行供應商績效評估時,“合同完成”應指聯合國項目事務署收到合同內的最后一批貨物、服務、工程的日期(或合同終止的日期,如適用),不應包括工程的缺陷通知期(DNP)或貨物保修期。如果供應商在缺陷通知期或保修期內的表現有所不同,之后應修改供應商績效評估。
供應商績效評估中至少應涵蓋以下主題:貨物、服務或工程的及時交付;根據合同交付的貨物、服務或工程的質量;有效、及時的溝通和文件處理;對可持續性(社會、環境和經濟)和(或)創新的承諾;符合其他合同條款和條件。如果承包商在履行聯合國項目事務署合同的過程中表現出重大或持續的缺陷,導致合同提前終止、損害賠償或類似行為,按照供應商績效評估記錄,PG 負責人可在審查過程文件后決定,根據第33e條“供應商不合格”的規定,暫停該供應商繼續為聯合國項目事務署開展業務。
13.3 救濟和終止
違約可使非違約方有權獲得特定彌補,包括賠償非違約方因違約而遭受的任何損失。仲裁法庭將確定此類損害賠償。此外,非違約方也可獲得合同救濟。同時,違約也可能導致合同終止。
13.3.1 貨物和服務的違約賠償金
如果招標文件中規定了違約賠償金(見第65.2條“細則和投標人須知”)并作為專用條款包含在合同中,則應按如下方式應用:a)如果延誤是不可抗力或承包商無法控制的其他事件造成的,不涉及承包商的過失或疏忽,且不可預見,并且承包商能夠提供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此類事件的發生,或者如果延誤是由于聯合國項目事務署的疏忽(例如設計文件中的錯誤)或由于客戶停止/延遲合同執行造成的,則不得采用違約賠償金;b)如果延誤是由于與承包商有關的任何其他原因造成的,并且這些原因給聯合國項目事務署造成了損失,則必須采用違約賠償金;c)必須由相關PA作出是否采用違約賠償金或其適用范圍的決定,并傳達給承包商。如果違約賠償金的應用導致合同終止,必須按照第13.3.3條“終止”進行處理,包括通過法律顧問進行清算。
13.3.2 工程延誤賠償金
如果承包商未能在合同規定的完工時間(如果延長)之前完成工程,承包商必須按照合同中規定的金額,按其在接收證書所述實際完工日期之前(包括當日)未能完成工程的每一天支付延誤賠償金。延誤賠償金應根據聯合國項目事務署因延誤而預計產生的額外運營成本計算。在投標時,應在明細表中作為每日費率(默認情況下,相當于合同價值的0.1%)列出,最高不得超過合同價值的10%,以便實施。承包商還應賠償聯合國項目事務署因合同或與合同有關而聘用顧問應支付的任何額外費用,這些費用是由于承包商未能在完工時間內完成全部工程而應支付的。如果延誤賠償金的應用導致合同終止,必須按照第13.3.3條“終止”進行處理,包括通過法律顧問進行清算。
13.3.3 終止
合同終止要么是出于雙方的便利,要么是一方因另一方違約而終止合同。對違約的救濟方法通常包括賠償非違約方因違約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此類賠償金通常是補償性的。在所有終止的情況下,必須事先向法律顧問咨詢并尋求建議。
聯合國項目事務署的工程合同包括具體的子條款,詳細說明聯合國項目事務署(業主)可以終止工程的條件、應遵循的程序以及隨后對截止至終止點完成的工程的估價。應注意的是,承包商也有權在某些特定條件下終止合同或暫停工程,這些條件主要與聯合國項目事務署的付款延遲有關。同樣,具體的子條款詳細說明了承包商可以終止合同的條件、應遵循的程序以及隨后對完成工程的估價。因此,聯合國項目事務署必須遵守其所有合同義務。
(未完待續,本文由財政部國庫司翻譯整理)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