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收篇】驗收評估誰最有發言權
【驗收篇】驗收評估誰最有發言權
---業內人士表示,應廣泛吸納社會公眾的意見
本報記者 周黎潔 田冬梅 實習記者 賈璐
公共服務采購項目的標的物是“無形”的,只有履約驗收完成后才能顯現。但很大程度上是以服務對象的感受和體驗為衡量標準的服務性項目,如文化演出等,該如何評價其采購效果?江蘇省政府采購中心副主任龔云峰表示,公共服務采購項目的驗收、評估至少要解決好3大問題,即誰評估、怎么評估、評估結果如何處理。
滿意度調查受推崇
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對采購項目進行驗收,必要時可邀請專業機構參與驗收,這一點在《政府采購法》里有明確規定,但對于服務項目的效果評估,則沒有相關規定。
接受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均認為,公共服務項目應由采購人組織相關專家進行驗收,但也可引入其他形式的監督。內蒙古錫盟政府采購中心主任郭志強表示,可以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對公共服務采購工作進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督和指導,以體現政府采購工作的公開、公正、透明性。
黑龍江省黑河市政府采購中心主任朱志“廣納公眾意見”的觀點受到了受訪者的推崇。朱志表示,鑒于此類項目服務對象眾多,建議委托獨立的第三方社會評價調查機構進行滿意度調查,在此調查基礎上組織專家進行評估驗收。如文化演出項目,可以請觀看演出的觀眾對演出效果進行評價,再結合專業機構的評價,得出綜合性結論。
進行量化評估
“標準的確定是實施驗收評估的前提。”龔云峰表示,該標準應依據招標文件中明確的評標標準,針對公共服務類項目具有的抽象特征,能夠量化的盡可能量化,如人員數量、服務次數、履約時限、服務機構內部管理要求等。
《廣州市政府購買社會服務考核評估實施辦法》中將服務項目評估標準分成過程指標和結果指標、客觀指標和主觀指標4類,并具體劃分為專業服務標準、服務量及服務成果標準、服務質量標準、服務項目管理標準等。遼寧省政府采購中心采購處處長王杰表示,這個分類劃分標準值得借鑒,只是針對每個不同的服務項目,具體內容以及各項權重需要發生變化。
標準確定后,可以由專門的機構依據標準進行量化評估。郭志強認為,公共服務項目的評估應該是多樣化的綜合評估。“比如服務效果,受益人群體的打分評估應該占一定比例的分值,同時也不能忽視參與方案策劃的技術人員、采購人、評審專家的意見。”郭志強說。
有獎有懲激勵優秀
公共服務采購項目的履約特點在于,在完全滿足合同要求的情況下,服務也會有優良之分。陜西省商洛市政府采購中心副主任李平認為,評估公共服務項目,不僅要發現不符合采購合同履約要求的行為,更重要的是要為公眾區分出優秀、良好、一般等服務層次,有懲有獎,激勵和鼓勵更多的供應商為公眾提供更好的服務。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敖漢旗政府采購中心李海江認為,應廣泛吸納社會公眾的意見,因為最終的服務要回饋給社會公眾。“可以在下一次招標中對優秀服務商進行適當加分,促使最優秀的供應商為公眾提供更優質的服務。”李海江說。
郭志強表示,獎勵的方式有許多種,可以是物質的也可以是榮譽性質的,如將評估結果公開化,讓優秀服務商享受公眾認可也不失為一種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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