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叢虎:以公共服務采購撬動事業單位改革
王叢虎:以公共服務采購撬動事業單位改革
王叢虎:要通過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合力推動我國事業單位的改革。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已經成為當今世界一個潮流,甚至有些國家把本該由政府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務也改為向市場購買,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這更增加了人們對于政府購買服務的信心。
2003年,我國《政府采購法》開始實施,加之我國鼓勵各種服務型企業的發展,這為政府向市場購買公共服務提供了契機。近年來,我國許多地方進一步拓寬了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范圍,除原來的養老服務外,逐步拓寬到了整個社會保障領域,還包括了社區服務、行業性服務等。隨著我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進一步推廣,嚴格遵循政府集中采購的立法精神,推進公共服務市場的公平競爭已成為當務之急。
政府采購的核心原則就是“公開、公平、公正”。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只實現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有效性、多樣性和公民接受公共服務的選擇性、經濟性。但這只是初級目標,而通過政府集中采購的合適采購方式,引導公共服務市場的公平競爭,進而實現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公開、公平、公正”則是要滿足的進一步目標。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顯然不能僅僅停留在有限的市場,而是要在更大范圍、更多領域展開。隨著“有限政府”理念進一步得到認同,世界范圍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也就成為潮流和政府工具。在中國,幾乎所有的公共服務提供者都是事業單位;而在經合組織的國家中,公共服務提供者除了核心政府部門外,則更多的是各種企業、非營利性公益組織。它們不僅有多種多樣的組織形式,而且還有更高的自主程度和嚴格的問責方式。
為此,我國有不少學者主張:政府應該利用市場的力量扶植足夠數量的民營單位參與公共服務提供,從而形成競爭性的公共服務市場環境。其實,這只是我國改革中的第一步,更為重要的是要通過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合力推動我國事業單位的改革。
多年來,我國事業單位的改革一直停滯不前。最大障礙之一就是公共服務市場尚沒有形成,政府所需要的公共服務直接交由財政支持的事業單位來提供,并沒有市場化的競爭性購買方式。借助政府集中采購的形式,通過公開競爭的方式向社會購買,必然會推動公共服務市場的形成,進而推動具有市場能力的事業單位逐步轉制。
當然,除了能夠推動公共服務市場的公平競爭、事業單位改革外,政府集中采購的功能不僅僅在此,還應該實現更多的政策目標。我國《政府采購法》中規定的購買國貨、保護環境、扶植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等都應該通過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在一定程度上實現。
我們欣喜地看到,我國環保部門已經開始啟動了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向社會購買環境法律事務咨詢的工作。還有,北京市也開始了向社會公開招標城市市容測評服務的工作。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我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逐步展開,更多地實現政府采購政策目標的時間不會太久。(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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