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基金采購屬于政府采購嗎
職工福利基金采購屬于政府采購嗎
■ 曹慶峰
接近年底,又到了給單位職工發福利的時候,近日,一事業單位向筆者咨詢:“以職工福利基金采購物資是否需要執行政府采購程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對照政府采購的定義可以發現,當事業單位采購的物資屬于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時,若職工福利基金屬于財政性資金則需執行政府采購程序;反之則不需要執行政府采購程序。那么,職工福利基金是否屬于財政性資金呢?
對于財政性資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條第一款作了進一步解釋,它是指納入預算管理的資金。對于納入預算管理,大家通常想到的是各項收入。根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108號,以下稱2022版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第十八條的規定,事業單位應當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未納入預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但職工福利基金不屬于事業單位的收入,不適用此項規定,事業單位采購人員就很容易按照常規思路認為,既然職工福利基金不屬于事業單位的收入,那么使用職工福利基金進行采購也就不需要執行政府采購程序了,果真如此嗎?
實際上,現行的2022版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與修改之前的2012年制定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68號,以下稱2012版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相比,一個比較大的修改就是增加了對專用基金的預算管理要求。根據2022版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事業單位應當將專用基金納入預算管理,結合實際需要按照規定提取,保持合理規模,提高使用效益。2012版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并無此項規定。也就是說,自2022年3月1日起,事業單位就需要按照2022版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規定將專用基金納入預算管理,所以此時的專用基金已經符合財政性資金的定義了,使用專用基金進行采購就需要執行政府采購程序了。同時,根據2022版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專用基金包括職工福利基金和其他專用基金,再結合上述論述可知,使用職工福利基金進行采購自然也需要執行政府采購程序了。
綜上,以2022年3月1日為界,在此之前,由于專用基金未納入預算管理,因此,事業單位使用包括職工福利基金在內的專用基金進行采購,不需要按照政府采購要求進行采購。但從2022年3月1日起,由于事業單位已經需要按照2022版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要求將包括職工福利基金在內的專用基金納入預算管理,因此,事業單位使用包括職工福利基金在內的專用基金進行采購,需要按照政府采購的要求進行采購。與其他資金不同的是,由于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修訂導致專用基金從原先的不納入預算管理改為納入預算管理,最終使得專用基金符合財政性資金的定義。這是一個很容易忽視的風險點,需要引起事業單位采購人員的注意。
(作者單位:浙江省嘉興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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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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