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贛州多措并舉推進公務用車新能源化
江西贛州多措并舉推進公務用車新能源化
本報訊 記者張明柳報道 “截至目前,贛州市各級保障平臺合計配備新能源汽車238輛,同時,贛州市政中心已安裝運行106個新能源汽車充電樁。”這是記者近日從江西省贛州市政府新聞辦、市機關事務中心聯合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贛州市機關事務中心統計的運營數據顯示,新能源汽車百公里電耗約17度,約0.11元/公里,和燃油車相比每公里可節約燃料費約0.4元—0.5元。日常保養維修費方面,一輛新能源汽車每年僅需1500元—2000元,比傳統動力汽車節省近5000元。推廣應用新能源公務用車,每100臺車年均可節約燃油約25萬公升,按每公升汽油排放2.3千克二氧化碳計算,每年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約600噸,對于建設節約型機關、推動節能減排而言意義重大。
據介紹,贛州市早在2019年就出臺了《贛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行動計劃(2020—2022年)》,確立了“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更新、新增的公務用車60%使用新能源汽車”的目標,為新能源汽車在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推廣應用提供了政策依據。
隨后,贛州市立足實際發展,通過采取政府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等一系列舉措,有力推動了公務出行的新能源化。一方面,嚴格新能源公務車配備比例要求。贛州市公車主管部門將配備新能源汽車情況納入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日常使用管理監督范圍,對不落實配備比例要求的,按程序報市新能源汽車推廣辦進行通報。根據有關要求,各縣(市、區)、贛州經開區、贛州蓉江新區和市直單位編制和集中呈報年度公務用車購置更新計劃時,需嚴格按照60%比例配備新能源汽車,否則市公車主管部門不予審核備案。
另一方面,推行新能源汽車公務出行租賃模式。贛州市積極推動新能源汽車整車企業和其他社會力量為機關事業單位提供整車租賃服務,引導各地與新能源租車平臺開展租車合作,解決機關事業單位公務出行保障不足問題。目前,新能源汽車租賃平臺保障公務出行方式,已經從會昌縣一步步推廣到贛縣區、蓉江新區、崇義縣等地。
此外,贛州還選派優秀干部組成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督導服務組,駐企幫扶新能源汽車企業產業發展工作,督導和調度市縣兩級公務車(執法執勤車)、公務租車的推廣工作,指導市、縣機關及公共機構區域充電樁的建設工作。同時,組織市公務用車主管部門有關人員深入新能源汽車企業學習,推動機關事業單位試乘試駕新能源車等。這些創新舉措都為新能源汽車在贛州的順利推廣鋪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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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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