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構建政府采購風險防控機制
【業內觀點】
強化構建政府采購風險防控機制
■ 張帆
根據世界銀行的定義,政府采購是指政府公共部門和實行預算管理的社會組織,為開展日常政務活動或公共服務的需要,在規范的監督下,按照法定的程序,使用國家財政性資金而進行的采購行為。政府采購制度起源于歐洲,18世紀英國率先完成工業革命,英國議會首次提出實施政府公共采購的概念;美國于1809年通過立法的形式對政府部門公共招投標行為進行規范。二戰后,伴隨著世界經濟的飛速發展,政府采購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各國政府都加大力度對政府采購行為進行深入研究,一致認為政府采購不僅具有服務功能,而且對于推動經濟發展、優化市場結構、預防腐敗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據世界經合組織統計顯示,西方發達國家政府采購規模一般占同期國內生產總值的10%以上。其中,歐盟成員國政府采購規模占同期國內生產總值15%左右;美國政府采購規模占同期國內生產總值的10%以上。由于政府采購市場蘊藏的巨大影響,各國普遍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引進了立法和監管機制,用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和預防腐敗發生。筆者認為,有必要進一步強化政府采購風險防控機制。
政府采購風險點梳理
加強政府采購風險防控,可參照在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體系中涉及政府采購指標的主要做法,即從評估政府采購主要流程、采購監督機制兩個維度建立政府采購評價體系。此外,筆者認為,還可以從政府采購當事人、政府采購流程兩個環節入手,強化政府采購風險防控機制。
——政府采購當事人環節。
在采購人環節,風險點主要體現在管理人員及經辦人員的尋租行為,容易與供應商出現串通配合,尤其在采購方式、采購文件編制、中標結果確定等關鍵節點。在采購代理機構環節,風險點主要體現在專業技術不強,存在被誤導情況,以及與采購人共謀制定有傾向性的排他條款。此外,如果集中采購機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力、工作人員失職瀆職或濫用職權,也很容易成為被“圍獵”對象。
——政府采購流程環節。
政府采購活動從開展采購需求調研到履約驗收結束,主要分為前端、中端、后端三個環節。在采購前端,風險點主要體現在預算編制不合理、需求調研不充分,造成財政資金浪費和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喪失主動權,被供應商牽著鼻子走。在采購中端,風險點主要體現在價格分值設定不科學,即價格分值設置過高會導致以次充好的情況發生;價格分值設置過低則容易導致中標價格偏高,造成財政資金的浪費。這一階段的風險點還有未落實依法隨機抽取評審專家的規定,也未實現評審全流程錄音錄像,給不法人員提供了暗箱操作之門。在采購后端,風險點主要體現在合同把關不嚴、項目實施不符合要求、驗收監督不到位,出現采購質量低下、財政資金浪費的現象。
加強政府采購風險防控的建議
加強政府采購廉政風險防范,必須從優化政府采購運行機制入手,構建制度健全、流程規范、監督有力的長效機制。
——完善外部監督機制。
一是加強立法監督。理順監管職責,通過加強頂層設計,在立法層面明確各部門對政府采購領域的監管職責,形成綜合監管與行業專業監管協同運作的機制。二是加強紀檢監察監督。大力加強政府采購廉政風險警示教育,針對在理想信念、道德操守、職業素養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強化案例警示教育,筑牢風險防控的堤壩。緊盯項目關鍵環節,實現對政府采購全流程的一體化監督。嚴肅查處在政府采購工作中違規行為,發揮紀檢監察的強大震懾作用。三是加強社會公眾監督。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監督、社會輿論監督、人民群眾監督的作用,使政府采購工作在陽光下運行。加大普法宣傳教育,公開政府采購信息和政府采購流程,接受社會輿論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形成有效的社會綜合監督機制。
——夯實內部監督機制。
政府采購預算編制是財政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編制財政預算時應當做到強化預算編制,明確資金使用范圍,強化預算執行。建立項目執行預警機制,明確項目執行的時間節點,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推進項目執行。強化橫向制約,充分發揮財政監督部門、審計部門等對政府采購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作用。
——強化采購過程監督。
加強政府采購風險防控應當對政府采購工作進行全流程的監督,既要進行事后監督,也不能忽視事前和事中監督,實現對政府采購行為全流程的有效監督。一是重視事前監督。強化對采購預算的審核,對于應采未采的采購項目及時責令采購人改正,保證采購項目預算編制的合法合規。重視對采購方式選擇的監督,鼓勵采購人采用競爭性采購方式,發現采購方式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及時責令改正。二是強化事中監督。加強對采購文件編制的監督,推行采購文件標準化,重點審查采購文件的內容是否存在歧視性、排他性,是否為某些特定供應商量身定做。嚴格監督開標的時間、方式和流程,同時加強對評審行為的監督,如審查評審委員會的組成是否合法、中標供應商的文件是否完全響應采購文件要求。三是加強事后監督。重點在于加強對采購合同實施情況的監督,嚴格監督中標供應商能否按照采購合同要求的時間和技術標準、采購人是否已根據采購合同要求的時間支付款項。
總體來看,政府采購風險防控機制要強調預防為主、管控結合,以防范政府采購風險點為主要內容,通過機制建設、制度完善、流程優化、措施配套等多管齊下的舉措,推動并完善風險防控工作的長效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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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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