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首將中介機構納入信息統計編報主體
為進一步掌握中介機構代理政府采購項目的情況,增強政府采購統計數據的真實性與全面性---
天津首將中介機構納入信息統計編報主體
本報訊 記者邢曉丹報道 今年起,天津市各政府采購中介代理機構將按要求進行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和編報工作,以促進該市政府采購工作的精細化和標準化。這是記者近日從天津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辦公室了解到的消息。
據了解,為了切實提高全市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的質量和水平、更加全面地掌握全市政府采購情況,天津市今年將該市代理政府采購業務的中介代理機構納入信息統計編報主體。“要求中介代理機構填報政府采購信息,是我市的一項創新,上級部門對此并沒有作要求。”天津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辦公室(以下簡稱“采購辦”)負責信息統計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據悉,按照該市的要求,各中介代理機構只用在“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及計劃管理系統單機版”中填報數據,這些數據并不匯總上傳至該市信息統計報表,而是由采購辦存檔。采購辦將藉此掌握全市中介代理機構代理政府采購項目的情況,為今后制定相關政策法規提供依據。另外,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各中介代理機構填報的數據能幫助他們對采購人填報的數據進行校正,以增強全市政府采購數據的真實性與全面性。近年來,天津市財政局逐步規范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編報工作,對各編報主體進行了多次培訓,使得各編報單位對此項工作的重視程度日益提高,編報質量也逐年提升。
據了解,為了做好2012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該市日前還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中介代理機構等各方編報主體提出了具體的工作要求。根據《通知》,各編報單位須安排專人負責信息統計基礎數據的收集、整理和及時錄入,準確理解和掌握各項統計指標的內涵、編報方法和口徑,確保本單位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和匯總工作不重不漏、內容完整、真實可靠。同時,《通知》按照財政部日前公布的《關于做好2012年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的通知》,對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編報工作的其他問題進行了強調。
“此外,《通知》首次提出要對各單位的信息統計工作進行考核評比。考核評比采用百分制,數據真實性30分、報送及時性30分、報表準確性20分、文字材料整體分析水平20分,85分以上為優秀。每年度的評比結果都將在天津市政府采購網上公布,我們會對獲得優秀的單位予以通報表彰。”采購辦處長栗慶林告訴記者,“這項規定從今年1月1日開始執行。現在,每天打電話來詢問的單位很多,大家對這項工作非常重視,將有效促進我市信息統計工作的開展。”
據悉,天津市近期剛剛結束了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從業人員的上崗考試工作,此番又將中介代理機構納入信息統計主體并嚴格管理,也從另一個方面反映了該市推動政府采購均衡發展、和諧發展的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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