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監督推動政府采購治理升級
【業內觀點】
審計監督推動政府采購治理升級
■ 陳卓 王慧雯
在數字經濟快速發展的背景下,政府采購作為財政支出的重要領域,正加速向數字化轉型。網上商城是“互聯網+”政策與政府采購制度相結合的創新舉措,有助于縮短采購時間、提升采購效率,同時也給政府采購監管帶來新的挑戰。筆者認為,審計監督憑借其專業素養和技術手段,在保障財政資金安全方面發揮著關鍵作用,能夠有力推動網上商城管理模式革新,促進現代政府采購監督體系不斷完善。
完善網上商城監管制度
通過審計監督可以發現,當前一些地方的網上商城尚未實現預設的全流程閉環管理,運行機制不夠順暢。部分部門支出未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存在虛列支出等問題。這種“重采購、輕管理”的粗放模式,容易滋生權力尋租空間,也與網上商城節約成本、避免浪費的初衷相背離。
針對流程閉環管理存在的薄弱環節,審計監督應發揮“源頭防控”作用,加強對網上商城交易情況的監管。一方面,可利用數字化審計工具對預算合理性、技術參數合規性等進行穿透式分析,實現從采購需求生成到資金支付的全鏈條風險預警,從源頭上防范風險。另一方面,可構建多維度評估模型,對采購績效、供應商履約質量進行量化評價。通過健全監管網絡,保障政府采購的透明高效,精準打擊圍標串標、虛假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為數字經濟時代的政府采購治理提供有力支撐。
實現采購效率與規范的動態平衡
網上商城的建立本身也包含加強監管的初衷。審計發現,當前網上商城面臨監管目標模糊與效率提升不足的雙重挑戰。一方面,隨著國庫集中支付、發票管理等日益成熟,采購資金透明度已得到較好保障,使得網上商城的強監管目標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另一方面,部分單位未嚴格執行政府采購規定,存在“化整為零”、與特定商家串通等方式規避監管、賺取差價的現象。此外,多數網上商城商家所售商品最終仍源自大型電商平臺,且價格優勢不明顯,缺乏市場競爭力,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采購人的積極性,導致網上商城提升效率的初衷未能充分實現。
為規范多頻次、小額度采購活動,提高政府采購項目績效,框架協議采購應運而生。筆者認為,在這一采購方式中,審計可以構建嵌入式監督模式,實時獲取物資比價軌跡、供應商選擇依據等關鍵信息,重點核查合同流、物流、資金流是否匹配,建立供應商績效動態評估模型。這種“放管結合”的模式,既賦予采購人靈活自主權,又通過審計監督守住規范底線,實現效率提升與風險防控動態平衡。
構建供應商信用評價體系
供應商管理作為網上商城治理的核心環節,目前存在兩大突出問題:一是部分供應商通過虛假資質、夸大承諾等手段進入采購名錄,履約時卻出現以次充好、延遲交付等違約行為,導致采購人權益受損;二是缺乏統一的信用評價標準,各地區、各平臺對供應商的考核維度不一,難以形成跨區域、跨平臺的聯合監管合力。筆者認為,信用體系的缺失不僅會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環境,而且會增加政府采購的履約風險與監管成本。
面對上述問題,審計監督可將供應商信用體系建設作為重要抓手,依托全鏈條管理方式,構建誠信采購的生態環境。借助審計大數據平臺,整合工商登記、稅務繳納等多源數據,為供應商建立信用數字檔案,全面評估其經營狀況、履約能力。制定涵蓋質量、價格、服務、合規性等多維度的量化評價指標,并結合采購人反饋和第三方檢測結果,實施動態信用評級。根據評級結果,實施差異化獎懲。對于信用等級高的供應商,可簡化審核流程、優先續約;對于存在嚴重違約、虛假交易等行為的供應商,將其列入“黑名單”并實施跨區域禁入,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懲戒機制。此外,財政、審計等部門可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定期發布供應商信用報告,為采購人決策提供參考。
(作者單位:南京審計大學國家審計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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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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