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公布
新修訂的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公布
----目錄按貨物、工程、服務3大類劃分為54個二級分類
本報訊 記者王珅報道 財政部日前公布新修訂的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目錄按貨物、工程、服務3大類劃分為54個二級分類。與此前相比,新修訂的目錄品目范圍全面、分類標準、細化,品目定義和說明明確。
據了解,一直以來,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在政府采購工作中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制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進行專家庫管理以及統計政府采購信息的基礎。然而,隨著政府采購實施范圍的不斷擴大和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步伐的加快,原有的品目分類已不適應我國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發展與對外開放的需要。于是,自2009年起,財政部著手對《政府采購品目分類表》(財庫[2000]10號)進行修訂,并于日前下發了《關于印發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試用)的通知》(財庫[2012]56號,以下簡稱《通知》),旨在滿足當前制度改革的需要。
據悉,新修訂的目錄主要依據我國GB/T14885-2010《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7635-2002《全國主要產品分類與代碼》、GB/T4754-2011《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統計用產品分類目錄》(2010年),參考了聯合國《主要產品分類》(CPC)、世界貿易組織 GNS/W/ 120《服務部門分類清單》以及其他行業標準。目錄涵蓋中央、地方目前已實施采購或未來一段時期涉及采購的所有貨物、工程和服務,并按貨物、工程、服務3大類劃分為54個二級分類。同時,各二級分類下的明細品目級次主要根據目前政府采購管理的實際情況確定,品目的定義和說明盡量采用相關國內、國際標準的定義和說明,但部分內容作了簡化處理。
在具體品目上,貨物類品目細分為20個二級分類,包括土地、房屋及構筑物,通用設備,專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和檔案,家具用具,紡織原料、毛皮、被服裝具,紙、紙制品及印刷品,辦公消耗用品及類似物品,建筑建材,醫藥品等;服務類品目細分為24個二級分類,包括信息技術服務、租賃服務(不帶操作員)、維修和保養服務、會議和會展服務、商務服務、專業技術服務、醫療衛生和社會服務等;工程類品目細分為10個二級分類,包括建筑物施工、構筑物施工、工程準備、預制構件組裝和裝配、專業施工、建筑安裝、裝修工程、修繕工程等。
據了解,為方便中央及地方相關單位對原《政府采購品目分類表》和新目錄的銜接使用,財政部還隨《通知》一同下發了《政府采購品目分類對照表》,相關單位可參照對比。
據悉,此次印發的目錄試用期為1年。財政部明確,各級財政部門、預算單位及采購代理機構在使用過程中,可結合工作實際在現有分類體系框架下進行品目擴展。試用期結束后,財政部將會同質檢總局對目錄作進一步修改完善,正式發布相關分類標準。(《通知》及目錄如下所述)
關于印發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試用)的通知
財庫[2012]56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有關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中共中央直屬機關采購中心,全國人大機關采購中心:
為適應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及對外開放的需要,財政部對政府采購品目進行了修訂。現將《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試用)》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執行中的有關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向財政部國庫司政府采購管理一處反饋。聯系電話:010-68552144,010-68552269
財政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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