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操作
- 2021-06-24 18:29:31 念好政采“三字經”
- 2021-06-24 18:27:59 “三管齊下”破除歧視性條款構筑的“門檻”
- 2021-06-21 16:37:29 優化政采營商環境各路“諸侯”顯神通
- 2021-06-17 18:38:11 優化營商環境永遠在路上
- 2021-06-17 18:36:12 優化政采營商環境后來者要居上
- 2021-06-10 18:16:32 政府采購是否擁有價格歧視豁免權
- 2021-06-07 18:40:14 聯合體協議必須“實至名歸”
- 2021-06-07 18:39:26 “兩手抓”杜絕“公告問題”
- 2021-06-07 18:37:45 涉嫌串通投標的工程項目,其某一標段解除合同后該如何采購
- 2021-06-03 18:20:28 投訴處理不能省略告知程序
- 2021-06-03 18:19:35 代理機構勿入評審因素設置“雷區”
- 2021-06-03 18:17:30 一起中小企業“自證案”引發的思考
- 2021-05-31 18:07:48 百花齊放方能永葆生機
- 2021-05-27 17:58:12 結合實踐談談需求管理辦法中的新概念、新規定
- 2021-05-27 17:56:45 進口產品論證能否替代需求調查
- 2021-05-24 18:12:47 “剛柔兼濟”實現物有所值
- 2021-05-24 18:10:57 跳出價格看價格
- 2021-05-24 18:09:11 理清政采網絡平臺價格監測的“前因后果”
- 2021-05-20 17:45:04 良好垃圾分類習慣是如何養成的?
- 2021-05-20 17:43:02 投訴處理不能“以此代彼”
- 2021-05-17 18:34:23 這份投訴處理決定緣何被撤銷
- 2021-05-17 18:33:02 采購主體和支付主體必須一致嗎
- 2021-05-13 17:11:01 防治虛假投標需要形成合力
- 2021-05-13 17:10:21 一場因IP地址“巧合”引發的質疑
- 2021-05-13 17:09:09 相同的IP地址能否作為串標的判定依據?
- 2021-05-10 18:00:09 “專”不對板 “家”從何來
- 2021-05-06 17:02:49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 2021-04-29 18:23:34 不能無故拖延合同更不能擅自變更合同
- 2021-04-29 18:22:36 采購移動電源請擦亮“安全眼”
- 2021-04-29 18:20:58 莫道公務機票選購難三種渠道任由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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